校长和教师由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从“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同时开展岗位竞聘,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这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焦作市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这是记者从5月23日召开的焦作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动员视频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5月,市教育局、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焦作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23年全面提升改革效果。
“县管校聘”其中一项基本原则是双向选择、公开透明。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公平自愿,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每一名校长、教师的选择权及被选择权;推行改革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相关信息,都要做到公开透明,充分保障每一名参与者享有知情权。
据了解,焦作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范围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市本级公办中小学参照执行),重点任务为规范创新教职工编制管理、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健全教师管理考核制度、创新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改革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完善教师均衡配置机制、规范教师竞聘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统筹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针对农村学校体音美及外语、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学科教师不足问题,焦作市将采取“一校设编(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等办法,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依据,合理配置教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加大各学段编制调剂力度,统筹解决县域内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问题。
《意见》规定,在编制调剂使用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校自行聘用编外教师。岗位管理要结合教师交流轮岗等及时动态调整,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鼓励支持县域内以学区(片区)、教育集团(联盟)等为单元,对中小学教师岗位集中调控、集中管理,有效盘活教师资源。对5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暂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
引导鼓励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在县域内进行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配齐配强中小学校长,进一步健全校长工作激励机制,激发其干事创业激情和活力。
《意见》鼓励各地创新教师招聘办法,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面试+考察聘用、考核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遴选一批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从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以人岗相适、优化配置及实现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尊重教师选择权的基础上,采取正向引导、政策激励等措施,积极引导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专任教师学历学科结构比例和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大体相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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