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7-20
今年以来,陕西省汉中市法学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会员职业和专业优势,以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问题化解为突破口,在市域社会治理、平安汉中建设、法治汉中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高点站位精心谋划,健全机制保长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汉中市委多次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治理效能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汉中提出了要求。市法学会把握机遇、主动作为,迅速形成共识、明确方向,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工作中。一是凝聚共识。去年12月25日,汉中市法学会召开首届年会,会上组织全体会员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就法学会如何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共识。今年1月,汉中市法学会向全市1100多名会员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倡议书》,对广大会员提出了当好社会治理的践行者、宣传者、捍卫者的工作要求,为会员参与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明确目标。制定了《法学会会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法学会理事每年至少参与调处2+N起案件,法学会会员每年至少调处1+N起案件(1和2为志愿无偿调解任务数,N为各级法学会交办或属地司法、信访部门交办的有偿调解数),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任务。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法律顾问站”“司法调解室”等基层法律服务平台的工作,深入基层社会治理一线发挥作用。三是打通“两个通道”。法学会会员参与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调解化解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打通“两个通道”。一是由市信访局牵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法学会会员参与调解信访案件终结认定办法》,对因同一问题多次信访案件,经法学会会员调解后仍不息访的,按程序进行终结认定。二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市司法局、信访局制定《法学会会员参与调解案件司法确认办法》,对案件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如不主动履行,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平安汉中法治汉中建设。
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和“人才库”,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一是持续加强法学研究。继续紧扣“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主线,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汉中法学研究论文征集的通知》,要求立足实际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地方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化解等重大现实课题,围绕企业关心的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迫切需要等,作为研究发力点,推出务实管用的新办法新举措,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理论支持;同时,组织会员参与“西部法治论坛”“法治陕西论坛”等活动,向“西部法治论坛”上报9篇论文。二是提升法学会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法学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专家智库作用,调动法学会会员投身法治实践、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畅通会员建言献策渠道,汉中市法学会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制定下发了《汉中市法学会会员提出建议议案制的实施意见》,凡是汉中市法学会会员都可以围绕地方立法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政法系统工作;法学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县法学会通过五个渠道进行成果运用,同时,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根据意见收集情况将适时召开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听取法学会会员意见建议座谈会。为会员进一步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思想库、智力库和咨询库提供了制度遵循。三是主动参与地方立法咨询。近年来,市法学会与市人大法工委加强协作沟通,先后为3部地方立法提供了智力支持,受到各届好评。5月15日,市法学会受市人大法工委委托组织会员对《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意见征求,会员就《条例》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区域管理、养犬人义务、犬只场所限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热烈地讨论发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受到市人大法工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会员张仁杰在市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汉中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的议案,为汉中市研学实践活动提出了五个好的建议,提高了研学实践活动的质量。同时,有6名会员被市委聘为法律顾问,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了法律保障。30多名会员被市、县政府聘为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方面建言献策。四是积极参与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专业职业特长,为执法司法活动提供智力支持。有12名会员被抽调参与省、市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法院系统民商事案件的评查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的情况下,各位会员高度负责、严守纪律、勇于担当,圆满完成了评查任务,为执法司法规范化和办案质量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甘做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市法学会立足工作职能,积极思考、谋划社会治理工作,并选准了突破口、切入点在推进社会治理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一是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以《实施意见》为抓手,主动联合司法部门,依托“法律服务站”“调解中心”等工作平台,组织会员主动深入实践、深入一线、配合基层政法、信访等部门,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1112名会员,共化解矛盾纠纷476件(其中一般矛盾纠纷427件,重大矛盾纠纷42件,信访问题7件),成功化解434件,化解率91.2%,剩余42件正在化解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80余次,创造性的开创了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注入了新动能。汉台区法学会主动联系社区,为每位会员落户。与各个城区办事处联系,召开座谈会讨论如何让会员发挥好作用。与相关办事处组建微信群,每月将案件化解情况在群内发布,向办事处了解会员完成情况,及时与社区沟通、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西乡县将此项工作与脱贫攻坚紧紧结合起来,将会员按照脱贫攻坚包联镇村进行划分。由各镇(街道)政法委员专职负责,基层司法所具体联系会员,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宁强县法学会充分发挥会长、副会长带头作用,全县69名会员,化解矛盾纠纷44件(其中化解重大信访案件3件),化解率100%。期间,宁强县法学会会员,依法妥善调处了一起疫情期间企业生产时因意外事故死亡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消除社会稳定隐患,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二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法学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号召会员积极参与抗疫工作,各位会员利用所长宣传抗疫法律法规、参与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防疫物资紧缺时,我们的会员个人出资向汉中中学、洋县中学捐赠一次性医用口罩5000个,84消毒液100瓶,酒精50公斤,并对开学后的相关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提出专业建议。律师会员面向大学生群体讲述战“疫”小课堂:《依法战“疫”你我同行》。积极协助各企业单位依法有序复工复产,对各企业单位开展“法治体检”,在法律风险方面提供有效的专业性建议。还在汉中市“城管微课堂”直播开展法律讲座,为城管人员有效抗击疫情,合法合规履职提供了法律服务。三是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会员配合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汉中市法学会《关于积极参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广大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平台、便民服务热线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全市共举办法治讲座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开展法律咨询服务400多人次。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法学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法学会要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发挥理事带头作用。为了加强市法学会自身建设,促进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增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法学会工作合力。今年,建立了《汉中市法学会理事联系会员办法(试行)》,全市成立了150多个联系小组,发挥各理事的带头作用,及时组织会员参加市法学会各项活动;指导帮助法学会员开展法学研究,向市法学会推荐会员的法学研究成果;及时向市法学会反馈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会员参与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化解调处工作;发挥“头雁效应”,凝聚工作合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术团体氛围。二是加强会员动态管理。市法学会完善会员发展和淘汰机制,对一些法学理论造诣较高的研究学者、法治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型领导、具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的法律工作者,在志愿的基础上,及时吸收入会;对一些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甚至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乃至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的会员,及时予以劝退和清退,确保法学会队伍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市法学会会员年度履职工作台账,对照年初工作要点进行细化量化,随时对每个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进行记录,年终进行统计考核,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所在单位,做为会员考核评优的一项依据。
(陕西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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