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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日期:2024/4/28 15:43:5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14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在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学校招生工作禁令,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四)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二、入学条件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小学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登记的日期为准,且该儿童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2.小学招生办法

(1)城区小学招生。明德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6个班280人;城南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7个班330人;芙蓉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8个班360人。所有入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网上报名。通过“湘易办”App,进入报名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未经网络录取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2)农村小学招生。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今年继续由学校接受报名。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于秋季开学时(具体时间见开学通知)到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原则上按我县2016年行政区域调整前界定)报名登记。

(二)初中招生

1.城区小学毕业生初中招生办法。

(1)将炎陵中学、霞阳中学、垄溪学校纳入到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即上述3所学校面向城区小学(指芙蓉学校、明德小学、城南小学)招收初一新生。

特别提示:凡意向入读炎陵中学、霞阳中学、垄溪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必须通过“湘易办”App,登陆“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平台报名。

A:炎陵中学、霞阳中学、垄溪学校招生人数。①炎陵中学招生初一新生14个班756人,无寄宿。②霞阳中学招生6个班288人,其中面向城区小学招生104人,初一新生统一到霞阳中心小学校内就读,可寄宿。③垄溪学校招生4个班210人,其中面向城区小学招生120人,可寄宿。

b:若炎陵中学、霞阳中学、垄溪学校平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由县公证处组织实施摇号,派位结果由教育局监督落实。(垄溪乡户籍小六毕业生、垄溪学校小六毕业生可直升垄溪学校初中部,无需摇号派位。霞阳中心小学、霞阳希望小学小六毕业生可直升霞阳学校初中部,无需摇号派位。)

(2)平台报名须知。7月1日-30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办法如下:安装“湘易办”App,实名注册用户,点击“一件事一次办”→点击“入学”→选择“株洲”→选择“公办报名”→选择“炎陵”→点击“公办中学”→点击对应的类别(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点击炎陵中学、炎陵县霞阳镇中学或炎陵县垄溪乡学校→进入“信息填报”界面→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

(湘易办App安装二维码)

2.乡镇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乡镇初中学校按行政区划招收本区域小学的小六毕业生,7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原则上不跨乡镇招生。

三、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售凭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必须为住宅)。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的,则由县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炎陵县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及转学工作

一、城区小一新生招生计划

明德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6个班280人;

城南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7个班330人;

芙蓉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8个班360人。

二、城区小一新生招生原则

01

年龄符合。入读城区小学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或出生证登记日期为准),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02

划片招生。城区3所小学(明德小学、城南小学、芙蓉学校)实行划片招生,统筹安排入学。

03

平台报名。所有入读城区小学的适龄儿童,都必须通过“湘易办”App,进入报名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04

优惠优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惠优抚政策。

05

生源排序。严格按照优惠优抚、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超员摇号派位的生源排序,有序组织城区小一新生招生工作。

三、城区招生片区划分

1.城南小学

招收以苏洲路为直线以西至五里排区域(含扶家冲、大润发超市、大润发超市对面原中医院、人寿保险、农商行、苏洲路14号、洣泉路35号、苏洲桥以西、樟树下12号、西苑小区、霞阳镇政府以西)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房屋已交付使用)的适龄儿童。

2.明德小学

招收苏洲路为直线以东,以档案局、景龙国际酒店前体育路与霞阳路交汇处——解放路与霞阳路交汇处——沿解放路至国税局与西苑小区交界处以北区域(含新华书店、金天地商业广场、湘赣边贸市场、中贵黄金店、苏洲路15号、零点粥城、正泰小区、苏洲桥以东部分至康乐大道)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房屋已交付使用)的适龄儿童。

3.芙蓉学校

招收以档案局、景龙国际酒店前体育路与霞阳路交汇处——解放路与霞阳路交汇处——沿解放路至国税局与西苑小区交界处以南和以东区域(含贵派钻石湾、和一公馆、华苑商贸新城、山水星城、县国税局、滨江御景、林盛家园、和顺家园、华苑生态小区、碧桂园、亿都九里晴川、鼎城府)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房屋已交付使用)的适龄儿童。

说明:①有户,是指该适龄儿童的户籍在该片区内。②有房,是指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该片区内,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产权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居住。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入学依据。③无房无户,是指在主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无城区房产、非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包括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无房无户子女登陆“湘易办”App,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④因无门牌号等带来的盲区、交错地带,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平台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30日。

2.报名办法。安装“湘易办”App,实名注册用户,点击“一件事一次办”→点击“入学”→选择“株洲”→选择“公办报名”→选择“炎陵”→点击“公办小学”→点击对应的类别(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点击明德小学、城南小学或芙蓉学校→进入“信息填报”界面→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

(湘易办App安装二维码)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城区户籍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

②购房户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证明)、2023年6月份以前1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小孩出生证。

③经商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税务证、小孩出生证。

④务工子女: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有效的务工证明(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和居住(租住)证明、连续6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说明: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学校入学资格。因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适龄儿童未能顺利入学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城区小一新生招生程序

1.学校审核。城区小学在招生平台初审家长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该适龄儿童是否为本校招生片区;将初审通过的名单,提交教育局复核。教育局复核通过后,由平台发送入学通知短信至家长报名的手机号。初审未通过的,由平台发送线下审核通知短信至家长报名的手机号,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报名学校复核。复核未通过的,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情况进行派位,派位结果由平台发送短信至家长报名的手机号。

2.张榜公示。审核无误后,8月15日左右分别在明德小学、城南小学、芙蓉学校校门口张榜公示首批入学名单,具体时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和延后张榜。

3.超员摇号。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严格按照优惠优抚、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进行生源排序,由炎陵县公证处进行摇号派位。教育部门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

4.均衡编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在县教育局的统筹下,使用专用软件,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编班结果由学校张榜公示。

六、转学工作

1.确需转学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有效务工证明、学生手册等,2023年7月6日前到相应学校进行预登记,7月6日之后不再接受登记。城区小学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2.城区学校在不得突破大班额,剩余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优惠优抚、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进行排序,可接受适量学生转学入读,学位饱和后当年不再接受县内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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