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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法院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

日期:2023/8/16 23:47:3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3-27

原创栖小法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1996年,国家教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3月27日,正值第28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栖霞区法院走进校园,开展校园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少家庭副庭长张亮、法官助理张力萌、王丽走进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为孩子们带来“防治校园欺凌守护健康成长”普法宣讲。

张力萌用通俗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围绕校园欺凌的法律概念、欺凌的行为方式、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及校园欺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宣讲,就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时应当如何应对进行细心指导,比如,远离无人监管的地带、校内外尽量结伴而行、见到被欺凌者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在学校多参加集体活动,多结交朋友,锻炼身体、增强心理承受能力。

在提问环节,张亮作为该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一一耐心地解答了他们心中的疑惑,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

民二庭法官罗方方走进栖霞区幼儿园作国旗下讲话。她用生动的语言为孩子们讲述了校园安全注意事项,叮嘱孩子们注意外出游玩安全、交通安全以及用水用电安全,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为孩子们快乐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校园是孕育知识和信仰的土壤,不应该成为欺凌生命的泥沼。栖霞区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触角,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共同守护校园安全,防治校园欺凌行为,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原标题:《与法同行共护成长——栖霞区法院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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