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18
最近收到了很多家长的留言咨询:为什么还没收到信息审核的通知?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审核?信息审核都要准备什么?
各位家长,长春市中小学升学信息审核工作时间段是5月13日-23日。所以大家暂时不要着急,截止23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都会收到审核通知。
家长一定要留意自己的手机并保持畅通,学校将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各位家长审核地点以及审核材料说明。
家长们要注意!现场审核要求是一校一案,每个学校要求不同,家长一定要提前关注,按要求进行信息审核!
目前这几所学校已经公布审核材料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
长沈路学校
汽开区长沈路学校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
长沈路学校将于5月17日进行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本次审核验证方式为线下进行,需监护人1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长沈路学校进行信息审核。请关注长沈路学校微信公众号“迷恋他人的成长”,详看具体材料说明。
审核地点:
小学新生:
长沈路学校东、西警务室
中学新生:
长沈路学校幼儿园警务室
审核时间:5月17日
小学: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中学:上午9:00-11:00
按照电话通知号段时间前来验证。请您佩戴口罩,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验。(把材料按顺序排列审验)
本市户籍)1.户籍证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
2.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协议)、儿童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丢失的可以提供情况说明);
3.房产证件:
(2)购房协议(未备案未下产权提供)
(3)其他实际居住证明(近半年水、电、物业费缴费凭据等,任一项能证明实际入住即可,网上缴费截图亦可)。
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需要满足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证明(线上查询方式一:关注“吉事办”微信公众号,通过“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打印。查询方式二:关注“长春市房产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网上查档”,选择进行“个人住房查询”、“存量房查询”,注册账号查询、打印)。
4.其他情况提供材料
由于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户籍信息一致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同符合“两个一致”进行安置。
一是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二是在长春市城区外工作,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迁移户口,提供户籍地工作单位证明;三是农村户籍,入学审核时,提供户口本(如户口本上是家庭户口、居民户口等不能辨识农村户籍的,需提供村委会介绍信证明)。
(非本市户籍)
(一)持有居住证
1.户籍证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
2.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居住证明证件:
居住证;居住证暂未办理下来的,提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须有派出所签章);
(二)学区内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件
(2)购房协议(未备案未下产权提供)
(3)其他实际居住证明(近半年水、电、物业费缴费凭据等,任一项能证明实际入住即可,网上缴费截图亦可)。
(三)汽开区实际居住的九台区、双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证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
2.身份证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在汽开区购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三个要件有一个即可,自购商品房且已备案的,同时提供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方式:关注“吉事办”微信公众号,通过“专项服务”中的“不动产”进行“个人住房查询”、打印)。
东师附中慧泽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慧泽学校2023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小学预计5月19日上午8时至11时,初中预计5月17日下午4时30分至8时,具体时间请等待通知),为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照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准备材料
1.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近一年内的水、电、燃气三项缴费票据或使用流水。如使用手机缴费,可截图打印。(缴费票据要显示房间号或房主姓名)
7.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8.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9.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0.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特别提醒
1.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过期补交概不受理。现场审核时因材料提交不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家长提前下载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和《选择学校入读意向表》(详见附件4样例和附件5样例)。
2.双(多)胞胎同年入学家长,请在资格审核时告知审核教师。
3.除以上材料外,如有其他与学生入学相关的佐证材料,请一并携带。
4.所有签字必须手写。
5.请您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节点准时来校,按照组别和序列号有序完成审核工作。
附件下载
附件1农村户口证明.pdf
附件2外地工作证明.pdf
附件3代办委托书.pdf
附件4净月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pdf
附件5选择学校入读意向表.pdf
审核地点
1.小学审核地点
学校位置:金狮路与金鹿街交汇,从华蕴学校东门进入。
地图导航:
东北师范大学华蕴实验学校
2.初中审核地点
学校位置:净月大街博学路377号。
地图导航: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净月校区)
新城大街小学
尊敬的2023年新生家长:
您好!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小学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于5月17日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需同时携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近一年内的水、电、燃气三项缴费票据或使用流水。如使用手机缴费,可截图打印。(缴费票据要显示房间号或房主姓名)
7.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8.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在2021年1月12日后迁移到学区内。
(2)2021年1月12日之后夫妻离异,且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9.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0.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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