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军人子女入学,需提供在部队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
12.父母因一方在长春市城区外工作,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迁移户口,提供户籍地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下载附件2打印填写)
13.父母一方是农村户籍,户口本首页“户别”处为“农业户口”不需要提供证明(户口本首页户别”处为“家庭户口”、“居民户口”等不能辨识农村户籍的,需提供村委会介绍信证明且加盖公章)。(下载附件1打印填写)
请将以上要件的纸质版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带到学校审核现场
特别提醒:
1.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现场审核时因材料提交不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
2.双(多)胞胎同年入学家长,请在资格审核时告知审核教师。
3.除以上材料外,如有其他与学生入学相关的佐证材料,请一并携带。
4.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本市中学2023年长春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审核验证登记表.pdf
本市小学2023年长春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审核验证登记表.pdf
附件1农村户口证明.pdf
附件2外地工作证明.pdf
附件4实际居住诚信承诺书.pdf
东师明达实验学校
东师明达实验学校审核要件
盛华学校(小学部)
长春市盛华学校(小学部)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材料说明长春市盛华学校(小学部)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预计15日,具体时间请等电话通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房票子、拆迁证明等中的任意一个即可)
3.家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工作证明。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在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7.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8.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一致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开具无房证明(产权交易中心)。
特别提醒
1.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现场审核时因材料提交不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家长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双(多)胞胎同年入学家长,请在资格审核时告知审核教师。
3.除以上材料外,如有其他与学生入学相关的佐证材料,请一并携带。
4.所有审核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
长春净月高新第一实验学校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材料说明
尊敬的2023年新生家长:
您好!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预计18-20日,具体时间请等待电话通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
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近一年内的水、电、燃气三项缴费票据或使用流水。如使用手机缴费,可截图打印。(缴费票据要显示房间号或房主姓名)
7.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8.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在2021年1月12日之后迁移到学区内。
(2)2021年1月12日之后夫妻离异,且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9.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0.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特别提醒
1.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现场审核时因材料提交不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家长提前下载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样例)
2.双(多)胞胎同年入学家长,请在资格审核时告知审核教师。
3.除以上材料外,如有其他与学生入学相关的佐证材料,请一并携带。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
2023年5月
农村户口证明
外地工作证明
代办委托书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下载:
附件1农村户口证明.docx
附件2外地工作证明.docx
附件3代办委托书.docx
附件4净月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世纪小学
世纪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新生审核材料说明
2023年新生家长您好: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小学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工作将于5月15日开始进行,世纪小学将按照长春经开区文教局的要求,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学生的户籍、其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实际居住地进行严格审核。请广大新生家长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学校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家长完成审核验证工作。
资料准备
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审核材料明细:
1.填写《诚信承诺书》。(下方扫二维码获取)
2.户口本。(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祖、外祖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页)
3.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购房合同1-4页和最后2页,即能表明房屋地址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或其它购房系列票据。因我校涉及按时间排序入学,请带好最初的房产资料信息
4.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打印带二维码的图片,或者“吉事办”小程序-主题服务-不动产_个人住房查询-截图打印带二维码的图片);
5.结婚证。(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
6.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7.近6个月内,水、电、煤气、物业费等任一票据或缴费截图(截图需打印),要体现房主姓名和房间号的。
*(请带好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学校留档)
9.有以下情况的还需提供:
①使用祖父母房产入学,另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打印);
2若父母一方为农业户籍(户口本上没有体现农业、农村字样的),需提供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开具证明(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四项;姓名、身份证号、农村户口具体地址、为农村户口的字样,下方有参考文档)
③若军人子女入学,另需提供所在部队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或军官证(士官证)
④若父母一方在长春市城区外工作,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迁移户口,提供单位证明。(下方有参考文档)
参考附件1
参考附件2
《诚信承诺书》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并填写
明泽学校
明泽学校2023年
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材料说明
尊敬的2023年新生家长:
您好!
明泽学校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预计15-18日,具体时间请等待电话通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
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近一年内的水、电、燃气三项缴费票据或使用流水。如使用手机缴费,可截图打印。(缴费票据要显示房间号或房主姓名)
7.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8.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注:以下两类家庭也需要提供农业户口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但在2021年1月12日之后迁移到学区内。
(2)2021年1月12日之后夫妻离异,且离异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
9.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在医保、社保、工作证明的基础上额外携带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0.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样例),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特别提醒
1.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现场审核时因材料提交不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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