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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延平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日期:2024/4/1 13:45:54 浏览:

>3.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招生对象

(1)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后,视招生余额情况,按下列顺序依次优先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首先招收缴纳延平城区社保5年及以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次招收缴纳延平城区社保3年及以上5年以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招收以上两批次小学毕业生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就针对哪一批次小学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录取。两个批次招生后仍有学位余额的,则剩余学位面向延平区内、外随迁人员子女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2)其他随迁子女或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采取网上报名方式。8月21日上午12:00—8月22日下午18:00,学生家长使用智能手机通过微信搜索“南平e政务”微信小程序,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法,根据家长个人意愿,依次填报拟就读学校,所有学校必须填报。志愿的填报顺序即为学生录取学校顺序(第一志愿为主要志愿)。

(三)城区第二批初中招生日程

1.片内生招生日程

(1)7月15-31日,入学信息网络填报(含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取得学籍的非本片区小学毕业生、缴纳社保3年及以上的片外生)。

(2)8月16-17日,现场提交材料。片内生的家长及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取得学籍的非本片区小学毕业生的家长,随带报名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施教片区学校或对口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含缴纳社保3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持社保证明、户口簿到申报学校资格确认)。

(3)8月18日,区教育局进行证件复核与确认。

(4)8月21日,公布4所初中学校剩余学位名额。

2.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招生日程

(1)8月21日上午12:00—8月22日下午18:00,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逾期不受理。

(2)8月23—24日,现场提交材料。家长随带报名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填报第一志愿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8月25日,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与确认。

(4)8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时间:上午8:30-9:30,派位地点:南平市流芳小学。派位结果名单随即公布。

七、农村初中招生

8月31日,小学毕业生随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学校报名。

八、特教学校招生

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入学外,各校应接收本施教片区内具有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入学,采取“一人一案”安置。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及重度智障儿童的送教上门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入学“一个不落”。

九、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要认真学习解读宣传招生政策文件,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维护招生秩序。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意识,接受社会监督,以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动员小学毕业生按时入学,巩固提高控辍保学成果。

十、有关咨询

1.家长根据拟就读的城区招生学校,咨询相关学校招生负责人。城区招生学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工作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本方案由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秋季延平城区初中招生学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市属校)申请表

3.延平区属人才子女入学(区属校)申请表

2023年秋季延平辖区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有关精神,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小学所有剩余学位继续面向一定范围和条件的对象实行电脑派位,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涉及房地产新增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有关划片事宜,由开发商向辖区内学校的教育主管局报备并提出划片申请后,依照南平市招生委员会(涉及市属校)或延平区招委会研定的意见执行。

三、录取要求

1.根据“住、户一致”原则,辖区内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2.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进行电脑派位。

3.电脑派位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4.南平市扬真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小学部,2023年秋季起列入“城区第一批小学招生类别”。

5.存在以下3种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原划片学校片内生资格和电脑派位资格,学生家长可持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城区第二批招生学校报名:①城区第一批招生的南平实验小学文体校区、南平实验小学玉屏校区、南平实验小学江南校区、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南平市东山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南平市扬真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小学部等13所小学的“片内生招生对象”及“优先电脑派位招生对象”跨片区报名参加电脑派位;②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③未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提交审核材料。

6.户口、房产落户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新建或在建一手房产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开具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房产部门须有备案材料)。

四、入学年龄

1.一年级新生招收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即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2.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施教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2016年9月1日(含)之前出生的儿童入读一年级,须同时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缓入学证明”。

五、城区小学报名方式

第一步:入学信息网络填报。7月15-31日,学生家长使用智能手机通过微信搜索“南平e政务”微信小程序,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相关信息。

第二步:现场提交材料审核。根据第一、二批招生学校规定的“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能通过学校网络审核的家长(手机短信通知),可不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特别说明:1.提供的房产、户口及其他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据可查,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行负责。2.房产或户口为报名入学的主要依据,当与户主或产权所有人关系不明或不清的,视具体情况还须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领养证、护照、公证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等;祖辈房产的,需提供孩子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六、城区第一批小学招生

南平实验小学文体校区、南平实验小学玉屏校区、南平实验小学江南校区、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南平市东山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南平市扬真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小学部等13所小学。

(一)城区第一批小学招生划片区域

1.南平实验小学文体校区

八一路单号101号至289号、三元路、进步路、文体路、北门岭。

2.南平实验小学玉屏校区

玉屏小区、工业路102号(黄丛岭社区)、恒大御景(闽江路31号)、中央金座(闽江路33号)。

3.南平实验小学江南校区

江南新城、八仙村、江南水岸(李侗路1号)、李侗支路3号(九峰花园)。

4.南平师范附属小学

中山路单号1号至159号、中山路双号2号至44号、新建路双号2号至136号(原新建路单号123号及以上)、新建路单号1号至111号(原新建路双号66号及以上)、江滨中路单号1号至13号、江滨南路双号2号至120号(原滨江南路单号1号至233号)、江滨南路单号1号至191号(原滨江南路双号62号至252号)、里丹巷、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原西门岭)、环城南路单号27号及以下(不含碧桂园珑樾台)、环城南路双号60号及以下、新建巷、中学岭。

5.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

四贤街单号133号及以上、四贤街双号102号及以上、中山路双号208号至334号、江滨中路129号至413号、大同里1号至65号、人民路单号47号及以下、人民路双号108号及以下、朝阳路、四鹤巷、府前路、紫芝巷。

6.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

新城中心、新城花园、景宏花园(东坑岭150号)。

7.南平市胜利小学

解放路单号、胜利街单号1号至213号、胜利街双号2号至164号、江滨中路单号415号至463号、大同里67号及以上、公营巷、和平里、天河巷、鼓楼街、康乐里、紫云岗、新华路。

8.南平第二实验小学

中山路双号46号至206号、四贤街单号1号至131号、四贤街双号2号至100号、江滨中路15号至127号、中山路单号161号至317号、马坑路单号1号至81号、马坑路双号2号至268号、昼锦岭。

9.南平市东山小学

江滨中路单号489号至823号、八一路双号336号至664号、解放路双号、东山路、祠堂巷、后所岭、天官岭、狮子岭、宝武营、绿竹岭、大县岭、中和岭、高家仓、晏公岭、自强岭、超骧路、梅峰路、团结巷。

10.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

水东街、大官路、东溪路、马站里、建东路、工业路(不含黄丛岭社区现玉屏小区住户)、小坑垅、象山岭、金凤路、兴达路、育才路、兴业里、法云岭、塔下、马站自然村。

11.南平市扬真小学

杨真堂、虎顶山、天台路、杨真路、杨真一路、杨真二路、杨中路、杨中支路、三官堂、马坑支路、马坑路单号83号及以上和双号270号及以上、环城南路单号31号及以上、环城南路双号62号及以上、环城中路单号125号及以下、环城中路双号114号及以下。

12.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

璀璨延宸(原山水华庭,滨江南路236号)、三山江景天城(江滨南路333号)、武夷名仕园(江滨南路232号)、望江阳光城(江滨南路169号)。

13.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小学部

开元·滨江阳光(莲花山路18号、滨江东路26号)。

(二)城区第一批小学招生类别

1.片内生招生对象

(1)根据“住、户一致”原则,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具有本施教片区户籍、房产关系满3年(户籍、房产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止)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全产权(即夫妻100﹪产权,无其他共有人。以下表述与此相同,不再另行表述)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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