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中学网 > 延平区 > 正文

来了!延平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日期:2024/4/1 13:45:54 浏览:

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南委人才〔2021〕3号)规定的特级、A、b、C、D、E类人才子女和符合南政办〔2015〕35号、南政办〔2015〕137号文件规定,列入《南平市高层次人才指导目录》中的第一类、第二类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市属学校);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南委人才〔2021〕3号)规定的F类人才子女及延委人才〔2022〕2号、延政办〔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只能申请入读区属学校)。提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表(附后)、高层次人才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2.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招生对象

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后,视招生余额情况,按下列顺序依次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企业或公司法人适龄子女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股东协议、税务登记证、税收证明等;进城务工随迁人员适龄子女还须提供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居住证等。

(1)优先电脑派位招生对象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户籍、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但年限未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本施教片区户籍或房产满5年以上(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其中,南平剑津中学江南校区与南平市水东学校初中部为本施教片区户籍或房产满4年)的小学毕业生。

学校在招收以上两批次小学毕业生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就针对哪一批次小学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入学。两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剩余学位再“面向一定范围和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

(2)面向一定范围和条件的电脑派位对象

按各校批次依次电脑派位,剩余学位在哪一批次派完,就不再组织下一批次的派位。

①南平剑津中学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内户籍或房产未满5年(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四鹤、紫云、梅山等3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南平实验小学玉屏校区(原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施教片区的城区居民户籍或房产(户籍和房产要求同上)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具有城区居民户籍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第三批次: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兴办企业或公司法人的小学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小学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的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中,经审核具备社保证明、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②南平剑津中学江南校区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内户籍或房产未满4年(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水南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具有城区居民户籍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第三批次: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兴办企业或公司法人的小学应届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小学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的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中,经审核具备社保证明、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③南平市第四中学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内户籍或房产未满5年(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四鹤、紫云、梅山等3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南平实验小学玉屏校区(原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施教片区的城区居民户籍或房产(户籍和房产要求同上)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具有城区居民户籍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第三批次: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兴办企业或公司法人的小学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小学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的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中,经审核具备社保证明、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④南平第一中学初中部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内户籍或房产未满5年(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四鹤、紫云等2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具有城区居民户籍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第三批次: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兴办企业或公司法人的小学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在延平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小学毕业的子女,或非延平区户籍的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中,经审核具备社保证明、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的对象优先参与本批次的电脑派位。

⑤南平市第三中学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未满5年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四鹤、紫云、梅山等3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次:延平区户籍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小学毕业的子女,或延平区户籍的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

⑥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未满5年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水南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区户籍或房产(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次:延平区户籍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小学毕业的子女,或延平区户籍的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

⑦南平市水东学校初中部

第一批次:本施教片区内户籍或房产未满4年(户主为直系亲属,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次:非本施教片区且有本校小学部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次:缴纳延平城区社保3年及以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中缴纳延平城区社保5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优先。

第四批次:延平区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小学毕业的子女,或延平区户籍的其他对象人员的适龄子女。

(3)可参加“面向一定范围和条件电脑派位对象”第一批次的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居住地址选择上述7所初中的其中1所报名。

①符合南教综〔2015〕18号文件规定,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平区的正在下派的村支书子女,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等。

②符合南委组电〔2021〕29号文件规定,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平区的基层党群工作者参选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适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证明材料等。

③非延平区户籍的以下5类小学毕业生:A.非驻延部队军人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军官证等;b.在延平区内居住或兴办企业的港、澳同胞及华侨、外籍人员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港澳侨胞证、工商营业执照等;C.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等;D.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等;E.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法律文书等。上述5类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申请就读的学校所属教育局提交。

(三)城区第一批初中招生日程

1.片内生和“优先电脑派位招生对象”招生日程

(1)7月15-31日,入学信息网络填报。

(2)8月1-2日,现场提交材料。家长随带报名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属片区或申请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8月3-8日,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与确认。

(4)8月9日,公布8所学校剩余学位名额。

2.面向一定范围和条件电脑派位招生日程

(1)8月9日上午12:00—8月10日下午18:00,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逾期不受理。

(2)8月11—14日,现场提交材料。家长随带报名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8月15日,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与确认。

(4)8月16日,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时间:上午8:30-9:30,派位地点:南平市东山小学。派位结果名单当场公布。

六、城区第二批初中招生

南平市第七中学、南平市水南学校、南平市新光学校、南平市建溪学校等4所学校。

(一)城区第二批初中划片招生区域

1.南平市第七中学

水南街(里、岭)、九峰路、横排路、东坑岭、马公峡、东岭路、东坑路(村)、岭下桥、玉地村、八仙村、岭炳洋、际头村、罗源村、上地村、后厂、南福路。

2.南平市水南学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长富路、尤坑路、尤坑村、后谷村、沙门路。

3.南平市新光学校

江滨北路1号至205号;环城北路(93号除外);建溪路9号至19号;东教路、菜园里、五里亭、官厅后、黄岭路、黄林路、黄墩路(岭、村)、大作、马林、教场岭、牛奶山、排垅巷。

4.南平市建溪学校

建溪路69号至81号;环城北路93号;江滨北路206号以上;安丰、筠竹村;阳光新村。

(二)城区第二批初中招生类别

1.片内生招生对象

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1)本施教片区户籍、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毕业生出生申报户籍起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在延平城区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3)本施教片区户籍(户主为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或房产(房产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的小学毕业生。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享受定向生资格。

(4)法定监护人因身体严重(残)疾病、触犯刑律、国外谋业等3种情形之一的,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小学毕业生需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旁证并经公证的委托书等有效法律文书。

(5)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购买本施教片区新建商品住房,报名时须提供全产权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特指一手房产),或购房合同、发票(购房合同与发票开具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购房报备表、近3个月还贷清单。具有本施教片区户籍的新生享受定向生资格。

特别说明:南平市、延平区招委会及本方案中未明确划片学校的新建或在建楼盘商品住房业主子女不列入此类招生对象。

2.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招收对象

南平市水南学校、南平市新光学校、南平市建溪学校等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片内学生入读的前提下,非本片区的在读六年级学生(取得学籍)完成学业后可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但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文章来源于:http://zhongxue.ljyz.com.cn 中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