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师资培训一直是教育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1953年,达拉特选送教师到进修、师范学校学习,参加函授学习和在职自修。1979年达拉特教师进修学校招收本旗及外旗县学员,培训中、小学教师。1986年,培训部分小学校长,对新提任的小学校长进行任职前培训。
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到2003年,达拉特小学教师90%都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还对新教师上岗培训,有效提高了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2002年培训中心专门成立了教师培训部,负责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
截止2016年秋,达拉特教育系统有教职工4585人,专任教师3343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705人,学历合格率100%,高一层次学历合格率为89.10%;小学专任教师1334人,学历合格率100%,高一层次学历合格率98.92%;初中专任教师743人,学历合格率为100%;高中专任教师507人,学历合格率98.19%;教研中心专任教师39人,学历合格率100%。目前,全旗已基本拥有了结构合理、专业对口、整体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达拉特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成立于1953年,前身为视导组。1993年与电教中心合并更名为教研所,2002年与达旗教师进修学校合并,改称为达拉特旗教研信息培训中心,2019年更名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历经60多年的发展,教研中心现已成为了一个教研队伍健全、学科结构相对合理的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现有专职教研员21人,设有初中、小学两个教研部。
体卫艺及心理健康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达拉特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获得了全国体育工作先进旗和学校阳光体育工作先进旗称号,并全面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体育教学和竞赛也组织得井然有序。
达拉特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旗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教育部门承担着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担
解放初期,达拉特农村的文盲率达95%以上。新中国成立后,达拉特教育部门开展了旗内扫盲教育和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到1958年,全旗区、村干部全部脱盲,扫除了85%的青壮年文盲。1989年,小学入学率达到97.7%,巩固率达到98.7%,2000年,获国家“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旗的称号。
达拉特政府还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发展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
1992年4月,成立了达拉特特殊教育学校,高翠任校长。2003年9月,民营企业家张宇创办了达拉特旗爱心希望学校,这是一所民办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9%以上。
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
解放前,达拉特没有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1955年政府办起了第一所幼儿园。幼儿、学前教育经过60多年的发展,到2014年,城乡公、民办幼儿园数达到了100所,在园幼儿达13956人。其中公办28所,民办72所,公办园在园幼儿达到了6652人,占幼儿总数的45.9%;民办园在园幼儿达到了7838人,占幼儿总数的54.1%。民办幼儿园为城镇学前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截止2020年,我旗共拥有公、民办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园35所,民办园33所。公办园在园幼儿7770人,占幼儿总数的65.8%,民办园在园幼儿4038人,占幼儿总数的34.2%。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6.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逐步形成了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园格局。
职业中学
1960年代前期,有条件的乡开办了农业中学,全旗陆续开办了18所,办学宗旨是培养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和劳动者,为农业生产服务。教师由公办教师、民办教师、乡农技人员组成,教材使用的是农业中学统编教材,由初中文化课程和农业技术课程两部分组成,学制采用全日制三年制,办学条件比较简陋,但都配备了实习种养场地。1969年,农业中学撤销,在校生就近转入公办“戴帽子”学校。农业中学改变了农村中学教育单一化格局,迈出了本旗学校农业技术职业教育的第一步,为以后的职业教育积累了办学经验。
1983年,我旗将第二、三、四、五中的高中班改为职业高中班,增设农、林、牧、养殖等专业课程,当时,在校学生有500多人。1989年,二、三、四、五中全部改办为职业初中,职业高中学生全部撤并到1987年新建的旗职业高中就读。
1987年,在树林召乡王贵村建职业高中1所,设电气、农学、畜牧等专业,学校有实习基地150亩、果园40亩,还有温室、地窖等。
1990年代初,部分农村初中学校开办了“三加一”班,吸收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一年职业技术教育。
1994年,旗财政拨款,为职业高中新建教学大楼1座。到1996年,职业高中共有在校生720人,教职工101人,开设8个专业课程。1999年,职业高中开设13个专业的课程,招生581人,342名毕业生中有130名参加高考,被录取83人,旗职业高中被评定为自治区级重点职业高中。
2000年,旗职业高中合并到市农牧学校,全旗农村初中全部改为四年制初级职业中学,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大发展。
2003年以来,职业高中教育主要由民营学校十中承担,教育局给予师资方面支持,取消了原来所有的职业初中,改办为普通初中学校。到2015年,学校分设职高和技校两部分。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多次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嘉奖,如2010年被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14年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优秀学校奖”,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评为“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职业教育基本满足了学生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培训需求,逐步适应了市场化的人才供求关系,办学质量、社会效益稳步提高。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多年来,达拉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没有停顿。1952年,达拉特人民政府对全旗所有学校进行整顿,确定为公立小学,每乡设立一所中心小学。1956年设立学区。1958年,基础教育行政管理权下放,调动了基层办学的积极性,对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963年以后,基础教育的管理权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文革”期间,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遭到了严重破坏。
1985年,达拉特基础教育管理以旗、乡二级为主。财政实行两级共管,教育业务由旗教育局统一管理。
2005年,全旗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实现农村孩子都有学上、上得起学的目标。
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旗为主的体制,同时基础教育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
学校领导体制管理改革
1950年后,学校基本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乡学区管理制度。1960年开始,全旗中小学实行了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文革”中,以党代政。1978年后,又恢复了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0年后试行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83年,制定了教育工作岗位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次年,实行校长选聘制度,但只实行了一届。1985年以后,中小学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起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
1989年,对中小学、幼儿园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制定管理目标,年底组织各股室实地深入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考核评估等级,兑现当年的奖惩。虽然教育局变换了几任领导,但是这一有效管理制度一直延续了十几年。
1994年开始,全部推行和改革完善了校长(园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职工聘用制和效益工资制。
2003年8月,实行校长、园长公开竞聘制,任期三年。
办学体制改革
解放后,达拉特没有私立学校。1980年后,出现了私立教学点。到1990年后,相继出现了私立幼儿园、小学、中学。改变了单一的公、民办学校的办学体制,在办学形式上出现了多样化。
私立幼儿园,最早出现在1980年后,起初叫学前班,办学者多数为退休教师。据统计,到2013年城乡私立幼儿园已达到了59所。
进入2000年,教育局对私人新办幼儿园的资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审核审批备案,将私立幼儿园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等级确定收费标准。私立幼儿园设备、设施、师资水平、日常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私立幼儿园这一办学体制,满足了学龄前教育的社会需求,是公办学前幼儿园数量不足的重要补充。
私立小学、初中学校。1980年后,在普及初等教育期间,敖包梁乡的贾五十一、贾凤莲父女办起了第一个私人家庭教学点,走出了私人办学的第一步。随后四村南葫芦头村村民陈盛秋办起了复式小学。1994年刘彦涛在树林召王贵村办了万涛学校,由小学发展成9年一贯制学校。党万民于1999年在树林召夹湾子村办起了万民中学,后来也发展成九年一贯制学校。2000年,树林召镇又相继办起了新华学校、阳光小学(私企办学)、特殊学校(招收残疾儿童)。这些私立学校、教学点,在校生从十几人到上千人不等。其中,办学规模大的学校在师资方面得到了教育局的大力支持,部分公办教师被分配到这些学校任教。到2013年后,由于生源、办学经费等各种原因,这些学校逐渐撤销停办,在校生就近并入公办学校。
私立中小学校解决了农民工子女的就学困难,同时也减轻了树林召镇公办学校的学生入学压力,为满足树林召镇学龄儿童的入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私立高级中学。1993年,吕根觅、武建平夫妇办起了达拉特旗职业艺术高中,学校到2005年停办。12年里,该校共有一千多名毕业生,著名的歌唱家阿丽玛(蒙古族)就是该校毕业生。
2001年,第十中学转制为私立高中,后发展为完全中学。2003年,该校承担了旗内高中职业教育,在师资方面获得了教育局的支持,分配了部分公办教师任教。私立高中的建立,减轻了普通高中阶段的旗财政投资压力,补充了高中职业教育的空缺。
教师工资管理变革
建国初到1985年前,全旗公办教师工资由国家财政负担,旗财政统一以现金拨付。
1985年,我旗开始对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工管理”,乡村学校公办教师工资、民办教师财政补贴部分由旗财政切块纳入乡财政,公民办教师工资统一由乡财政发放。
1995年,义务教育达标工作全面开展,全旗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财政回收到旗财政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拖欠教师工资这一历史现象得到了彻底根治。
教学改革
1980年代以前的教学改革主要是集中在教材、教法方面。教育系统自从建立基础教育体系以来,教学改革就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其中最突出的两次教学改革分别发生在1980年代和2000年以后。
1984年,教育局对全旗的教学现状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了教改方案,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实施。
2001年,国家启动了基础教育改革。教育部拟定了《全日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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