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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7/18 22:03:58 浏览:

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01

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成立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称区招考中心),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02

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产证[指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一致。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1%及以上产权。

小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到区教育局报备。

5月27日至28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初中

5月27日至28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卡等材料,到所在施教区中学报名登记。

补充说明

1.房产新政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在此政策发布之前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

4.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提醒: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03

入学工作管理

报名审核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区招考中心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报名工作结束后,将新生信息与学籍库对接,凡与报名系统信息不符的学生都不予办理学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

班额控制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04

施教区范围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按城区(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和其他六个街镇进行划分。淳溪、古柏街道以外的六个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相对独立,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2023年淳溪、古柏街道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为:

小学

1.实验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2.宝塔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芜太路-水阳江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补充说明:2023年,宝塔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宝塔小学康乐路校区(省淳中北面)就读,2024年回宝塔小学励志路校区就读二年级。

3.淳溪中心小学:沿石臼湖北路-芜太路-太安路-镇兴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区域。

4.新城小学(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分校):沿芜太路-溧芜高速-石固河-凤山路-丹阳湖北路-芜太路所形成的区域,以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

5.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沿凤山路-花园大道-花山路-芜太路-丹阳湖北路-凤山路所形成的区域。

6.滨湖小学:东至芜太路、北至双高路、西至石固河、南至固城湖所形成的区域。

7.汶溪小学:雅居乐、东方曼园和东方公馆住宅小区。

8.淳溪薛城小学:金澜花园、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

9.淳溪长乐小学:长乐村和杨家村。

10.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沿芜太路-花山路-花园大道-溧芜高速-宁宣高速-漆桥河-芜太路所形成区域内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1.古柏中心小学:溧芜高速以北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2.考虑到交通距离、历史原因和学位数情况,对部分区域设立多校划片,具体方案为:

(1)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新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淳溪中心小学报名入学。

(2)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薛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新城小学报名入学。

(3)宝塔小学、新城小学、淳溪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可申请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报名入学(总计划数100,申请人数未超过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随机派位规则录取,未派中的回原施教区学校入学)。

5月27日至28日,以上多校划片区域内有申请意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申请登记,区招考中心将在施教区范围内学生学位派定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秋季招生时,根据区域生源数和学校学位数情况适时调整多校划片方案。

初中

1.第一中学:对应新城小学和薛城小学施教区(具体范围为:芜太路以北、溧芜高速以南的碧桂园、中交荣域、大丰景苑、大丰佳苑、中宏万家、万科溪望城、丰和湾、宝龙世家、悦熙台、金澜花园等住宅小区,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荣复村)。

2.第二中学(南京一中高淳分校):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

考虑到历史原因,家庭户籍为东湖村和襟湖村的适龄学生,可申请在第二中学报名入学。

3.第三中学: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水阳江路-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及长乐小学施教区范围。

4.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初中部):对应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汶溪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西、双高路以南、双湖南路以东区域内的紫晶美域、滨湖丽景、南塘小区、南塘新村住宅小区和南塘村、河城村。

5.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对应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和古柏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设三年过渡期,2023年~2025年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户籍初一新生可在施教区学校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入学,也可申请到第二中学入学。

05

关于户籍和住房审定的几种情况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户籍在施教区,有房产且常住。

2.适龄儿童少年随老人(指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在老人处落户,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确实没有房产(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后,孩子、父母与老人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

06

民办学校招生

1.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按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2.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经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07

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没有分配安置房且没有房产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家庭户籍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2.有安置房但未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3.有安置房且已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提醒:户口在拆迁后迁移的,不享受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政策。

08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我区暂住的非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招考中心,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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