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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生:请关注!广州荔湾区发布2023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3/7/5 23:30:5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4-28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马思泳

图/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4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所示,荔湾区共有21所公办学校参与招收初中一年级学生

招生对象须符合6类条件中的其一

《方案》提到,招收的学生对象需要符合6类条件中的其中之一。

对象1学生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在荔湾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对象2学生须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对象3学生,经审核通过,户籍在荔湾区需要返回荔湾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对象4学生,在荔湾区小学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少年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二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三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能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对象5学生,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对象6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荔教规〔2022〕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审核通过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主要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方案》提到,公办初中一年级主要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符合对象1至5学生。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岭南校区、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按照相关规定优先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业主子女就读。

广州协和学校初中部原则上对口招收广州协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

部分区属学校利用空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方式招收符合对象6学生。

各类学生认定有不同要求

对象1学生,根据学籍数据与户籍信息进行批量自动审核,特殊情况由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审核。

对象2学生,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自身条件结合政策性照顾要求,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

对象3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生学籍信息表和户籍证件等材料到荔湾区教育局办理。

对象4学生,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

对象5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生学籍信息表、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和户口簿等佐证材料到荔湾区教育局办理。

对象6学生,根据市、区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向来穗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跨组生,符合“人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因毕业小学对应中学组别与现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不一致,可申请跨入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进行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内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

残疾生,主要指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学校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书或由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及申请,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荔湾区教育局审定后,安排到相对近的学校就读。各招生及毕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粤教基〔2020〕29号)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于:http://zhongxue.ljyz.com.cn 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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