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7-06
近日,潍坊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公告陆续发布,重点小编都已经梳理好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奎文区
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为奎文户籍或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非奎文户籍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初中招生范围为奎文户籍或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学校招生
(一)登记入学办法1.根据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分登记入学
根据奎文区实际情况,公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内,依据户籍、房产(房屋用途须为“住宅”,下同)等情况,分批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对应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学位不足时,同一批次内依次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对未按时申请学位的符合奎文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学位分配批次及对应条件如下:
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鸢都学者)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峡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五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2022年1月1日前备案),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2.中小学贯通培养对口入学
为增强小初衔接贯通培养实效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实行小初直升,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化协同发展共同体中探索小初对口入学。
(1)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潍坊十中、育英学校、育才学校、育华学校、卧龙学校、明德学校、南苑学校实行小初直升,小学部毕业生申请升入本校初中部可直接安排学位;不申请本校直升的,可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其他初中申请学位。学位有剩余的,可接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
(2)区域化协同发展共同体对口入学。圣荣小学、中新双语学校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明德初中部学位。金宝实验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育华学校初中部学位。先锋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卧龙学校初中部学位。孙家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育才学校初中部学位。潍州路小学、早春园小学、德信现代小学、区实验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潍坊十中初中部学位。潍州湖小学、潍坊市实验小学、幸福街小学、樱桃园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新华中学育英校区初中部学位。
3.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多孩同校就读
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奎文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子女申请到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由监护人于7月17日前通过子女在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审核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具体申请办法可咨询子女在读学校。
(二)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7月6日—7月17日)。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4月份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1。
2.条件审核(7月6日—7月17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1日—7月17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各学校片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4.学位分配(7月18日—7月28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限额,分批次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并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5.信息公示(7月30日)。学校将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凭服务平台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三)新招生公办学校
1.中新双语学校、金宝实验小学转为公办学校,中新双语学校初中部划归明德学校,转公后实行划片招生。
2.南苑学校恢复初中部,2022年开始划片招生。
3.在建潍坊市奎文中学(暂定名,位于文化路南端、胶济铁路以北)2022年提前招生,初中借用宝通街小学校舍、小学借用樱桃园小学校舍,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搬迁至新校。
(四)缓冲区设置
为缓解部分学校学位压力、更好满足就近入学需求,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2022年为相关学校设置入学缓冲区。设置缓冲区的学校,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学位可招收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按批次分配学位(同一批次内学位不足时,依次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奎文区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新华中学招生计划内,学校制定具体招生条件和办法,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实施。
2.根据2022年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潍坊日向友好学校、樱园小学、育英学校、潍坊十中、潍坊市实验小学、育才学校、孙家小学、早春园小学等小学以及广文中学等初中,招生片区内适龄入学人数较多、学校学位紧张。超出学校学位数量、未获得学位的新生,将由区教体局在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中统筹安置。
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德润学校、圣卓实验学校2022年暂停招收民办收费生。
相关附件
附件1
奎文区2022年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符合“零证明”条件的可通过快捷通道采集信息,其余需提供资料如下:
有关材料说明
1.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前;其余材料截止日期,如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为2022年7月17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及第4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7.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城中村改造房产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由社区出具租住证明并经街道确认(需写明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座落、租房起止时间等),并经学校实地验证属实。
附件2
奎文区2022年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