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松山七小招生区域:⑴铁路线以东,契丹大街西段以南,迎金路中段以西,玉龙大街中段以北。⑵富山路以东,玉龙大街中段以南,松州路中段以西,木兰街西段以北。
8.松山八小招生区域:松州路中段以东,玉龙大街中段以南,松城路中段以西,木兰街中段以北。
9.松山九小招生区域:⑴西外环路以东,王府大街西段以南、新惠路中段以西、玉龙大街西段以北。⑵康馨家园小区。⑶如意家园。注:该小区可选择去松山九小或松山四中附小(不可兼报)。
10.松山十小招生区域:⑴大板路经兴安街至新惠路以东,玉龙大街中段以南,锦山路南段以西,富河街以北。⑵锦山路南段以东,玉龙大街中段以南,宝山路南段以西、富河街以北。注:此区域内含亚兴国际公寓,富和国际A区、b区、C区、D区可双向选择去松山三小或松山十小(不可兼报)。
11.松山十一小招生区域:松城路中段以东,友谊大街东段以南,银河路中段以西,契丹大街东段以北。
12.松山十二小招生区域:⑴松州路北段以东,桃李街以南,银河路北段以西,书香街以北。⑵尚品嘉苑小区。
13.松山十三小招生区域:⑴半支箭河以东,友谊大街中段以南,腾飞大道以西,玉龙大街中段以北。⑵水榭花都A区和下洼子小区。注:此区域可双向选择去松山三小或松山十三小(不可兼报)。
14.松山十五小招生区域:铁路线中段以东,友谊大街中段以南,迎金路中段以西,契丹大街西段以北。
15.松山十六小招生区域:⑴迎金路中段以东,友谊大街中段以南,松城路中段以西,契丹大街中段以北。⑵迎金路中段以东,契丹大街中段以南,怡安市场胡同以西,玉龙大街中段以北。
16.松山十七小招生区域:铁路线以东,书香街以南,银河路以西,友谊大街中段以北。
17.松山十八小招生区域:新惠路中段以东,王府大街东段以南,林西路北段以西,玉龙大街中段以北。
18.松山二十一小招生区域:铁路线以东,从木兰街西段经富山路到玉龙大街中段以南,松州路南段以西,锡泊河以北。
19.松山二十八小招生区域:⑴迎金路北段以东,东方红大街以南,赤桥线以西,大广高速以北。⑵天府家园、和硕家园、恒大珺庭、永泰园。(因二十八小尚未建成,所以2023年暂到松山区第十一中学借址上课)
20.松山四中附小招生区域:⑴新惠路北段以东,半支箭河以南,宝山路北段以西,友谊大街以北。⑵成龙家园小区、恒基朗润明珠小区。⑶如意家园。注:该小区可选择去松山四中附小或松山九小。(不可兼报)。
21.松山九中附小招生区域:⑴腾飞大道以东,老哈河大街以南,铁路线以西,友谊大街以北。⑵五甲万京小区、穆家营子镇北洼子村、官仓沟村。
22.市二中国际学校小学部招生区域:西外环路以东,玉龙大街西段以南,新惠路以西,兴安街以北,大板路南段以西,海苏沟以北。
23.赤峰市蒙古族小学招生区域:西外环路以东,半支箭河以南,天义路北段以西,罕山街西段以北。注:此区域可选择去松山四中附小或市蒙古族小学(不可兼报)。
(二)农村小学
学区中心校所属小学和农村独立小学严格执行上学年招生区域划分,进行招生。
七、审核要件
(一)农村小学、初中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身份证。
(二)城区小学、初中
1.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用祖房的需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中。
2.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招生年度6月1日前,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不动产权权属人100%产权,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包括与亲属或与他人的按份占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网签购房合同、网签机打发票(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时间应为招生年度6月1日前;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
3.招生年度的水电暖正规发票各1张或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
4.在松山区城区无合法固定房产的需提供:
(1)松山区、红山区、元宝山区户籍的需提供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非“三区”户籍的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或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无用人单位的出具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社保缴费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可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
(4)经商人员子女需出具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或现场出示手机查验结果、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纳税凭证,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3月1日前。
5.非松山区学籍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就读初一的学生,在报名时提交原小学就读学校及其所属教育局盖章的学籍证明(注明学生电子学籍号码、学校标识码)。
(三)学区内有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报名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又因户口无法合并的,可提供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未分户之前的户籍信息。
2.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需要抵押银行盖章)、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市房管局的提档查验证明。
3.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发票代替不动产权证。
4.未交工未实际入住即不能提交水暖电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网签发票,认定为学区有房;不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网签发票的不能认定为学区有房,需按照现居住条件提交相关资料。
5.棚户区房屋征收回迁的,需提供松山区政府出具的征收回迁补偿协议。房屋已被拆迁的或正在被征拆的,提供有效要件的按安置房报名。
6.小产权房的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原始票据以及正规水暖电发票的,认定为学区内有房;个人之间交易的二手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八、报名办法
2023年松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网上预报名、线下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报名符合松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由部队携带协调函、相关报名要件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具体网上预报名办法如下:
一、城区中学招生网上预报名办法:
“小升初”学生家长微信扫描“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预报名系统”二维码,在对应栏内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二、城区小学招生网上预报名办法:
“幼升小”学生家长微信扫描“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预报名系统”二维码,在对应栏内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九、招生流程
(一)幼升小
1.规定流程:
(1)2023年5月份,区教育局做好“招生预报名”准备工作,组织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招生工作。各小学负责本学校招生工作。
(2)农村小学招生。农村独立小学和学区中心校所属小学,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报名,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核,7月15日签发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9月1日入学。9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报区教育局复审并办理电子学籍。
(3)城区小学招生
一是学位类型中松户有房、松户祖房、外户有房、外户祖房、松户租房、外户务工租房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6月12日开始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限为6月12日至6月15日,所有适龄儿童务必于6月16日前完成网上预报名(家长手机保存或打印成功预报名“截图”),6月16日系统关闭,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二是六类学位类型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结束后,次日向学区内学校提交预报名所需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线下组织进行初审;各城区小学6月13日至16日完成适龄儿童线下报名资料审核工作。
三是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条件的,由相关部队审批并携带公函、相关资料于6月19日统一到区教育局办理。
四是区教育局自7月3日开始,对各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新生进行线下资格复审。
五是在城区小学报名的六类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松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系统”查询学校派位、阳光分班结果;并根据查询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即8月16日至18日到相应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根据派位学校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9月1日开学。
六是各城区小学9月15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报区教育局复审并办理电子学籍。
2.逐类招生:根据招生方案,依据学位类型,按先后顺序依次分批逐类招生,直至额满为止。
3.调剂入学:在逐类招生过程中,各城区小学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
4.初审上报:各城区小学以区教育局每天向学校反馈的预报名信息统计表为准,有序收集并审核预报名学生相关要件,准确核对各类信息,核对无误后按学位类型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校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把关,每天审核结束后,将每天的统计表上报区教育局,直至招生工作全部结束。
(二)小升初
--农村初中招生
1.规范义务教育交接制度。各学区中心校所属初中及农村初中招生报名程序:各学区中心校和农村独立小学要保证把本学校毕业生全部送入对口初中就读。各农村初中要组织教师全面了解对口学区内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基本情况,保证本学区新生全部入校就读。
2.规定流程。招生区域内各学区中心校所属小学或独立小学于6月20日前把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及相关户籍信息报送对口招生学校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于7月15日由对口招生初中签发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持学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9月1日入学。9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后的各初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报区教育局复审并办理电子学籍。
--城区初中招生
1.规定流程:
一是在松山区城区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
(1)2023年5月22日开始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限为5月22日至25日,所有城区小学毕业生务必于5月26日前完成网上预报名(家长手机保存或打印成功预报名“截图”),5月26日系统关闭,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2)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成功后,次日线下向所在小学提交预报名相关要件,5月23日至26日各小学完成家长提交报名资料初审工作。
(3)各城区小学自5月29日起按照区教育局通知要求,根据时间排序完成到区教育局审核工作。
二是非松山区城区小学毕业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就读初一的适龄学生:
(1)2023年5月22开始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限为5月22日至25日,所有非松山区城区小学毕业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就读初一的适龄学生务必于5月2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家长手机保存或打印成功预报名“截图”),5月26日系统关闭,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2)2023年6月14日至16日,家长持网上预报名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松山区第十三小学,由区教育局现场进行材料复审。
三是所有“小升初”报名的适龄少年及其家长,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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