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考人员采取考核方式引进,考核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件、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教育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考核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在青海省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随时通知考生本人。现场考核按照点名、签到、抽签、备课、试讲、确认成绩的程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技能。现场考核总分为100分,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无生试讲15分钟。现场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的成绩,并签字确认,最低分数线设为75分,依据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重点对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及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
体检、考察任一环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引进资格,并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现场考核成绩不足75分,其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环节结束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教育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领导小组调查核实,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人才享受的政策和待遇
(一)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的人才按照《海西州校园引才管理措施(试行)》规定,研究生享受10万元安家补助。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海西服务且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人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
(三)安家费在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由所在单位考核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若引进人才在5年协议期内离职,需全额退还已领取的10万元安家补助,由用人单位按出资渠道返还财政。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省州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青海省海西州教育局、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文章来源于:http://zhongxue.ljyz.com.cn 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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