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03
为推进全县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改革,优化学校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城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23〕50号)精神,现就庆城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完全中学校长,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校长,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长。
二、聘任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1.庆城县内中小学在岗正式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
2.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校长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教育管理经历;
5.完全中学校长应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校长应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2022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其他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
三、聘任程序
聘任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演讲答辩、确定拟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5日。
2.提交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城县中小学校长竞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及治校方略(800字左右)。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竞聘人员将所提交资料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文件(以个人姓名命名)发送至QQ邮箱781961271@qq.com。同时,提交件至庆城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二楼)。
4.报名要求:《庆城县中小学校长竞聘报名表》中所有信息必须据实填写。如竞聘人员达不到设置岗位的1:2比例时,实行“一事一议”,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资格审查和政审1.时间:2023年8月6日。
2.审查:庆城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审计局、教育局、公安局、金融办、巡察办联合对竞聘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聘任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竞聘资格。
三)演讲答辩1.时间:2023年8月7日。
2.方式:组织演讲答辩大会。竞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内容包括:对应聘岗位的理解、自身条件和竞争优势、对竞聘岗位工作的设想(包括管理理念、办学思路、工作目标等)。
3.评分:邀请市内外教育管理专家、知名校长、教师代表组成评委团队对竞聘人员的演讲进行评价。评委团队现场提出问题,竞聘人员进行答辩。答辩重点了解竞聘人选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方式、个性特点等。演讲答辩占竞聘总成绩的60%。
四)确定考察对象1.时间:2023年8月8日。
2.方式:庆城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人员政治品质、业绩表现、廉洁自律、现场演讲及答辩表现等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1.时间:2023年8月8日至10日。
2.考察:庆城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意见征求表、民主测评和实地走访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占竞聘总成绩的40%。考察组将考察结果汇报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选1.时间:2023年8月11日。
2.庆城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演讲答辩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2023年8月14日至18日,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八)聘任公示期满无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县教育局印发聘任文件,按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聘期管理及待遇
一)聘期。校长聘期为三年。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个聘期,或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实行交流聘任。二)待遇。按照学校办学规模,设一、二、三、四级校长岗位津贴,一级校长岗位津贴(学生数2000人以上学校)每月1500元,二级校长岗位津贴(学生数1000—2000人学校)每月1000元,三级校长岗位津贴(学生数500—1000人学校)每月600元,四级校长岗位津贴(学生数500人以下学校)每月300元,按照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办学理念先进,管理水平较高,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社会满意度高的校长,在此基础上增发20%。三)考核。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校长聘期考核办法,教育局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岗位津贴、奖惩、晋级、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本公告由庆城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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