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24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经各地各单位推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组织评选,现对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推荐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如对拟推荐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民宗委监督检查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1-5844211
电子邮箱:jdjcc@mzw.gxzf.gov.cn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
拟推荐命名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275个)
文章来源于:http://zhongxue.ljyz.com.cn 中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