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04
拾金不昧永远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也是一个人良好道德和崇高风尚的具体体现。近日,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两名高二学生拾金不昧的行为,受到了一致好评。
失主郑先生、姜鉴哲、李佳彬合影
7月1日,两名少年来到江城县公安局焦急地告诉民警,他们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大量现金和一些证件,担心失主着急,赶紧到县公安局请民警帮忙寻找失主。
杨苏艳是江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一名接警员,正是她接到的报警电话。“在7月1日19点30多分的时候,我接到两个男生报警说,他们在世纪广场那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在停车的时候发现车篮里有一个钱包,里面有大量的现金和一张身份证,并快速把钱包送到了公安局。我们民警清点了里面的东西,发现了一张身份证、四张银行卡和1.7万余元现金。正当我们要联系失主的时候,失主正巧打电话报警。”杨苏艳说道。
据失主郑先生讲述,当天,这笔钱是他刚到银行取的现金,准备给员工发工资,却在骑共享单车时不慎将钱包遗忘在车篮里,发现钱包丢了的第一时间他就急忙报警。现在看到钱包失而复得,郑先生满心欢喜,对两名少年连声道谢。
两名少年名叫姜鉴哲、李佳彬,就读于江城县第一中学高二年级。回顾当时的情景,姜鉴哲和李佳彬认为这是自己理所应当做的事。
姜鉴哲回忆着当时的情景认真说道:“我们当时是在一个共享单车的车篮里发现了这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很多的钱。想到了失主一定会非常着急,就立马去到公安局,把钱包交给了警察。”“金钱有价,诚信无价!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这么做,做一个诚实的人。”姜鉴哲腼腆地笑了笑。
“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换作我们班的任何一位同学,大家都会这么做,从今以后,如果发生类似的事情,我还会这么做。”李佳彬骄傲地说。
江城县第一中学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对两名少年进行了通报表扬,获得了全校师生的共同肯定和赞扬。当天下午,江城县公安局民警还将表扬信送到学校,对两名学生和学校老师的教育表示感谢,正是他们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出了当代高中生的优良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云南网通讯员高若普东杰袁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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