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我儿子升入二十六中读初一。8月下旬,学校通知每个新生交443元的军训费。学校组织孩子们到土左旗的一个训练基地进行军训。我了解到我国兵役法规定高中阶段必须组织军训,初中生需要强制军训么?还有军训收费400多元是否合理?”连日来,有多名二十六中、十二中等学校初高中新生的家长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学校军训收费问题。记者走访多名学生家长了解到,今年秋季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第十二中学和第二十六中学等多所学校的初高一新生都参加了学校统一组织的军训,不参加军训的学生必须有医院诊断书。这些学校军训收取的费用都一样,都是每人443元。
9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玉泉区教育局了解情况。该局体卫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区学生军训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今年秋季玉泉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除二十七中外的4所中学,实施了高中新生军训及初中新生军事实践活动。8月19日至9月11日期间,陆续有2000余名初、高中新生进行军事训练。这些学校的学生分别在玉泉区和土左旗的两处素质培训基地军训。两处素质培训基地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分别是往返交通费用每人33元和食宿每人每天55元。各学校军训时间为6天,再加上80元的服装费用,每个学生共计收费443元。
对于收费依据,该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2012年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试行)》,其中规定服务性收费中,军训费为高级中学学生参加军训往返交通费不超过33元每人次,食宿费不超过55元每天,服装费不超过80元每套。记者问到,按照2016年教育部等国家四部委颁发的《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而玉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4所学校进行高中军训及初中军事实践活动,由学校代收交通费和食宿费付给提供军训食宿和交通的第三方培训基地是否违规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是按2012年的文件收费标准执行的。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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