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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通海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展

日期:2023/8/9 9:34:06 浏览:

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相结合,引领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美丽乡村建设凝聚合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七、通海法院调立裁一条龙服务便民措施受称赞

近日,通海法院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再次受到群众的赞许,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效率翘起大拇指。

2021年4月16日下午,通海县四街镇司法所的周所长带着一群忐忑不安群众来到通海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原来是他们之间发生了纠纷,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了调解协议书,但又怕相互之间以后会反悔,听说法院可以给予这方面帮助,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法院寻求帮助。

该院高度重视此事,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后及时立案,并及时移交法官审查,在法官认真审查后当即作出给予司法确认,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便已完成,此时当事人脸上露出了笑颜,对法院的工作翘起大拇指,对法院便民、利民服务及办案效力给予赞许。

“人民调解委员+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是通海县人民法院与通海县司法局联合推行的工作机制,是“枫桥经验”在通海生根发芽的一项便民、利民举措,目的在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协议书,转化为法院的裁判文书,给予法律上的保障,这个司法确认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便可通过司法手段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调解书在法律上的可执行性。

八、通海法院执行工作一直在路上

为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根本任务,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海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执行保全案件为例,自通海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以来,实现了财产保全案件从无到有的突破,财产保全概念深入人心,让诉前保全不再是“纸上谈兵”,成为了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途径。

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我院共接收财产保全型案件406件,执行完毕374件,保全完毕率占92.12%,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全案件的种类有: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证券、保险、工商登记、民政、税务。其中以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为主要保全类型。

在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往往会遇到每天都要外出进行保全案件办理,有时候某些地方一天之内甚至会重复去几次。外出执行会很辛苦,但只要一想到能为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挽回一些损失,回到办公室的大家就不觉得疲惫。执行工作永远和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政法队伍离不开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离不开政法队伍,相辅相成。通海法院执行局会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与担当,真正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九、在审判实践中践行案结事了——通海法院民庭近期调撤10起建筑施工合同案件

2021年3月2日,通海法院受理了十起通海某建筑工程公司、童某某分别诉某某乡某某村第二村民小组及不同建房户的建筑施工合同,该批案件诉讼标的不大,但涉及工程质量的司法鉴定及大额鉴定费的产生,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审限延长及费用产生,将来程序走完依法裁判,解开的是法律尺度下的责任之结,并非当事人心结,案件的裁判结果也将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此,当10件案件分发到8位法官的案头后,承办法官未因此前的诉前调解失败而止步,而是分头做各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释明案件的审理流程及双方的责任所在,但当事人仍然存有分歧和争议。

2021年4月4日,经过承办法官多方的努力,其中一农户率先与施工方达成和解并撤诉,承办法官抓住这一契机,再加上某某乡某某村第二村民小组和建设方代理人的助力,其余8户建房户先后于2021年4月14日、15日、16日与施工方达成和解并撤诉,调撤率达此批案件的90%,从而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践行了案结事了的终极裁判目的。

尽管此批案件的调撤率未达100%,但对于近年因新农村建设的展开而逐年增加的建筑施工合同案件而言,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而剩下的那一件未调撤的案件,其裁判结果就查明的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衔接,则是对当事人最好的普法,在不能违背当事人意愿调解以期社会效果的情况下,法律的普及率和认知则是未来可期的前提和基础。

十、通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兴林到桑园社区调研司法为民工作并迅速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工作深入开展,4月20日,通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兴林,秀山街道副书记岩坎叫一行到桑园社区调研“三官一师进社区”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

在桑园社区书记、主任樊秀的陪同下范兴林同志参观了桑园社区调解室,并确定一名法院干警与社区联络,利用专业法律知识,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根据需要进家入户了解情况,化解矛盾纠纷;指导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做到小事不出社区,促进邻里和谐;定期组织社区法治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等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在调研过程中,范兴林同志指出桑园社区联络律师身份不符合要求,桑园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将该联络人员信息撤下,并表示将尽快确定其他律师联络社区开展相应工作。下一步,通海法院将加大法治宣传,切实履行法官联络社区工作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十一、通海法院入村就地办案化解矛盾纠纷

为扎实推进政法教育整顿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办实事的理念,践履知行合一。4月25日,通海法院针对已受理的原告喻某某与被告陶某某、通海河西镇曲陀关村民委员会某某村民小组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9案,因该系列案正处鉴定阶段,而鉴定机构另需当事人对涉案施工图纸进行确认后,鉴定工作才能正常进行。考虑到该系列案涉及农户多达26户,加之正处农忙时节,而曲陀关相距法院的路程较远,为便于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不影响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承办法官报备分管领导同意后,事前采取电话联系当地村组及涉案的26户农户,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等人主动驱车前往曲陀关建房工地进行现场办公,并对老百姓提出的疑问、顾虑一一进行答疑解惑。最终,到场的24户农户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人民群众身边无小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改变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细节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亦是通海法院为民办事实的生动实践。

十二、引导自助立案便民措施再受赞

2021年4月26日下午,一名中年男子来到通海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寻求帮助,法院工作人员及时对其进行了接待。经询问,该男子属通海本地人,2018年家住红河州金平县的一名女子向其借款用于资金周转,多次催要至今都未果,现在他要向金平县人民法院起诉该女子,但因路途遥远出行不方便等诸多原因,当事人无法实现自己的诉求。通海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真审核当事人的诉讼材料,经审查,其提供的诉讼材料齐全,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于是便引导其在法院的诉讼服务终端(一体机)上自助立案,大约用时20分钟,此案便成功向金平县人民法院预立案。

2020年以来,通海法院加强“一站式”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引导当事人或代理人在诉讼服务终端(一体机)自助立案,不仅在时间上、空间上方便当事人立案,也为当事人节约了诉累。2020年以来,已经引导当事人或代理人通过“一体机”自助立案20余件。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十三、用心办好案件彰显司法温度

孙某某与李某某原本是邻居,老房屋仅一面共用墙进行区分,两家人的邻里关系也比较和睦友好。2018年12月,李某某将自有的老房屋拆旧建新,并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与孙某某家共用墙位置主动退出1.5米左右的宅基地作为巷道,但是在李某某新建房屋过程中,因施工、房屋重量变化等致使孙某某与李某某的原共用墙大面积坍塌,掩埋了李某某退出的巷道,导致两家关系一度恶化,经过多次基层调解,矛盾并未得到有效化解。因此孙某某将李某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对判决均无异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却阻力重重,根本原因是李某某认为,虽然是因他本人建盖房屋导致原来的共用墙倒塌,但是倒塌的墙土是在他主动退让出的巷道中,如果孙某某不将墙土挪走,他就不愿意支付判决书中确定的赔偿数额。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多次到实地了解情况,倒塌的土方在巷道中对双方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李某某内墙墙面已经发霉,孙某某的房屋无法修复,柱子长期被土方水汽侵蚀,长期下去将可能引发安全问题,造成双方更大的损失。承办法官经过了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及现状后,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多次组织现场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执行和解意见,将矛盾化解。2021年5月17日,孙某某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并将巷道中的倒塌土方全部清除。案件得以执行,两家人矛盾终于化解。

十四、通海法院到秀山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宣传

6月3日,通海法院刑庭、民庭、审管办的7名法官和干警组成法治宣传小组,走进通海县秀山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宣传。宣传小组为秀山中学每一个班级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新修订版,秀山中学德育处组织各班分班级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学习。

宣传小组通过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和所指范围、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的要求,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的“9大要点”:细化家庭监护职责,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调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司法环节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防治网络沉迷、制止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从业禁止,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宣传小组与老师同学就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交流,呼吁同学们用法治思维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成为法治社会的生力军,将法律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亲人,为和谐社会、美好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宣传小组与秀山中学德育处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普法工作进行了交流。让法治伴少年明朗成长,是法院和学校共同的目标,努力的方向。

文、图:通海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通海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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