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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日期:2023/8/5 1:53:07 浏览:

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强调:“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支持和扶持《格萨(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指出:“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此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别是要从青少年教育抓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凝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合力。”

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正因为如此,中华文明才具有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才可久可大、根深叶茂。”

2014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内蒙古调研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守,就是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望,就是登高望远,规划事业、谋求发展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有宽广的世界眼光,有大局意识;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2014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部署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工作,推进‘双语’教育,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是我国民族关系的真实写照。”“要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多看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同时,要正视新情况新挑战,不断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反对‘两种主义’的问题,从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都作了规定。大汉族主义要不得,狭隘民族主义也要不得,它们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各去所偏、归于一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孔雀东南飞,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少数民族人口大规模向东部和内地城市流动。内地人口向民族地区及不同民族之间也在进行着大规模流动。全国两亿多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十分之一。东部城市这种现象尤为突出。老百姓形象地说,四川麻辣烫‘烫’到了边疆,新疆羊肉串‘串’遍了全国。因此,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2015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指出:“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大家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向着伟大理想去奋斗。”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我们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是一家人,大家要相亲相爱、共同团结进步。”

“咱们新疆好地方,民族团结一家亲。库尔班·吐鲁木是新疆各族人民的优秀代表,我小时候就听说过他爱党爱国的故事,让人十分感动。”2017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库尔班·吐鲁木的长女托乎提汗·库尔班的回信中指出,“多年来,你一直坚持你父亲爱党爱国的情怀,给后辈和乡亲们树立了榜样。希望你们全家继续像库尔班大叔那样,同乡亲们一道,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模范,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创造新疆更加美好的明天。”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强调:“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民族团结一家亲。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

2019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我们要顺应这种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坚决反对。”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引导各族群众看到民族的走向和未来,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把社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发扬各族人民手拉手、心连心的好传统,共同建设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家园。”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指出:“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都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要坚决依法惩处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指出:“新疆各族群众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团结兄弟姐妹,我们要付出真情、献上真心;打击共同敌人,我们要针锋相对、毫不留情。”

“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2014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不能因为当事人身份证上写着‘某某民族’就犯嘀咕、绕着走,处理起来进退失据。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要分清什么是民族问题、什么不是民族问题,既不能把不是民族问题的问题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而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

2015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管控边境秩序、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2015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依法治藏,就是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6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要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守法,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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