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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民转公”,关注“长幼随学”杭州各区相继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通知

日期:2023/8/3 20:30: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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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区户籍儿童少年;

2.实际居住在本区、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区的儿童少年;

(2)驻地在本区的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等规定引进的属地为本区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父母在本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区教育局教育科批准缓学的儿童。其中上述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参加今年的积分入学申请。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

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小学按学区招生,学区范围由区教育局研究确定,并每年公布1次;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的方式招生。2022学年,公办学校学区和对口直升按《关于公布2022年滨江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区的通知》(滨教〔2022〕17号)执行。

(二)民办学校:

在本区范围内招生。首次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本区范围内补招一次。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先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所在区范围内未招足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三)民转公学校:

根据省、市规范治理“公参民”学校专项行动有关规定,我区杭州二中白马湖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今年仍按原方式招生,招生范围、报名及录取等与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相同。

报名办法

(一)公办民办学校(含民转公学校)同步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须通过杭州市教育局统一指定的管理系统网上报名选报公办或民办学校(含民转公学校,下同)。已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仍须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与报名对象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图片),材料不准确、不充分,将影响审核。

小学网上报名

7月11日—13日(每日9:00—21:00),符合滨江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报名。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登记信息和报名结果不能更改。

报名路径一: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杭州市滨江区”——点击“进入报名”——“信息采集”——“公民办报名”。

报名路径二:登录“浙里办”App——输入“入学早知道”——点击“入学早知道(杭州市教育局)”——点击“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小学段点击“进入报名”——“信息采集”——“公民办报名”。

报名路径三:电脑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杭州市滨江区”,点击“确定”,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登录界面,登录成功后,进入杭州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报名首页。

小升初网上报名

2022年小升初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确认和网上报名2个阶段。报名对象为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个别生”),不包括已被杭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浙江省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以报名开始前的户籍地址为准),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其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选定区、县(市)后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在该区、县(市)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确认和“个别生”网上报名:7月7日—9日(每日9:00—21:00),家长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地区选择“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杭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服务。或通过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czbm.hzedu.gov.cn)进行信息确认或“个别生”网上报名。

初中网上报名:7月15日—16日(每日9:00—21:00),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czbm.hzedu.gov.cn)进行报名,报名路径同前。

符合条件、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首次招生不足民办学校的网上补报名。民办小学补报名时间:8月4日9:00—16:00。民办初中网上补报名时间:7月21日9:00—16:00。

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二)选报公办或民办学校

已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只允许在面向我区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选报公办学校者,无需选择学校,报名后按户籍或居住情况确定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学校,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

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上述追加计划录取均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报名信息核验

网上登记和报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或学校审核报名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就读条件;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1.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报名信息核验

选报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其报名条件由区教育局审核。

7月17日,报名民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须签字确认《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确认表》。7月22日,补报民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须签字确认《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确认表》。在杭州市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家长到就读小学确认;“个别生”家长到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17室)签字确认。7月28日,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的双(多)胞胎子女均需参加网上报名(不能只报其中一人)。小升初网上报名阶段监护人于7月17日,凭户口本、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所在小学申请参加组合绑定电脑派位;其中“个别生”向区教育局教育科(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17室)申请。小升初补招生报名阶段监护人于7月22日,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

小学网上报名阶段监护人于7月28日,小学补招生报名阶段监护人于8月5日,向区教育局教育科(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17室)申请参加组合绑定电脑派位。

2.公办小学报名信息现场核验

选报公办小学者,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外,须在7月30日至31日,由家长随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符合入学条件的指定公办小学现场核验报名信息。

现场核验公办小学指定如下: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户籍地对应的学区公办小学现场核验;本区集体户籍或无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公办小学现场核验。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与报名对象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以及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等。

报名民办小学及民办小学补招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于8月7日到所对应学区公办小学进行第二批现场信息核验。

录取办法

公办民办学校录取同步实施,其中公办学校分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录取与民办学校同时进行。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将进入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录取。

(一)公办学校录取

7月19日公办初中第一阶段录取开始,8月2日-6日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录取时,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和“同表次按学生落户时间先后”原则排序。其中,公办小学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以及本学区内世居家庭儿童(公办初中同);公办初中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

7月24日公办初中第二阶段录取开始,8月8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录取开始。选报公办学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和选报、补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阶段录取程序。公办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或补报过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即属“一表生”的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所有“一表生”之后,以此类推)。

公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情况未能录取的,由学区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有学位学校入学。录取结果由学区学校负责通知家长。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如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7月19日,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8月2日,民办小学招生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均应纳入补招。除已被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需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7月21日,招生不足的民办初中补招报名;7月23日,民办初中进行补招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8月4日,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补招报名;8月6日,民办小学进行补招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将进入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录取。

(三)小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小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到各街道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入学。

7月19日-20日,小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如对部门核查反馈的信息有异议,可在系统中直接递交复核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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