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6-17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6月15日发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清镇市第四中学: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贵州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有关要求,于2021年5月11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高级料酒、商标:清溪江文字图形、规格型号:500ml瓶2-8%vol、生产日期:2021年03月06日、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10110675号。
(二)对清镇市第四中学实施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店采购的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8瓶,已使用8瓶。
(三)责令该食品经营单位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对问题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87034622021-06-1712:52:13:90贵州省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镇市第四中学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22322执法执法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1-06/17/content_8703462.htmhttps://www.cqn.com.cn/m/ms/content/2021-06/17/content_8703462.htm中国质量新闻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6月15日发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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