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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实施绩效等级考评遴选培养优秀班主任

日期:2023/8/23 21:30: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7-17

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引领者,也是学校与家庭、社会相互沟通的桥梁。为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了《泉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初次担任班主任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根据该意见,各地各校应建立和完善班主任选拔聘用制度,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合作交往能力,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健康体质、健全心理和较强责任心等作为班主任任职条件。要实行班主任聘期制,聘用期限一般应连续一学年以上,聘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健全班主任培训课程体系,完善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初次担任班主任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原则上,新入职教师应先担任一年的见习班主任后才能选聘为班主任。

各地各校要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承担完成学校班主任工作任务的年限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基本条件之一,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在评优评先、进修深造等方面应向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市教育局定期遴选表扬一批优秀班主任,各地也要开展相应的遴选表扬活动,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

该意见还明确了泉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内容和基本标准。由学校成立班主任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等级考评实施细则,通过日常考评、班主任自评、师生和家长满意度测评、年段联评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评。班主任工作绩效等级考评由学校按学年组织进行,于每年7月中旬前完成。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控制在学校班主任总数的20%左右。

各地各校要完善绩效分配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向班主任倾斜。自2023年春季起,市直中小学校应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将班主任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提高至1万元。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实行等级差异化发放,其中优秀等级为1.2万元,良好等级为1.0万元,合格等级为0.8万元,不合格等级不予发放。各地也要通过提高班主任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基金会奖学奖教、依法争取社会力量出资奖励等方式,力争到2025年底前实现班主任年人均奖励性绩效不低于1.0万元。各学校要关心班主任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厘清班主任工作职能职责,将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合理安排班主任的教学任务,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开展班主任培训和基本功展示交流

记者从市教育局思政科了解到,市教育系统一直高度重视班主任培养工作。2022年开展市级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培训,共计培训475人次,遴选195名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13名先进德育工作者。2023年继续开展市级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培训,拟培训300人次,同时继续开展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和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遴选培养活动。

扎实的基本功,是班主任的必备修养。泉州市于去年组织开展了首届泉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今年将继续开展第二届。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吴友钧、黄柠老师分别参加了2021年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展示交流(全省各7个)。(泉州晚报记者曾聪虹通讯员陈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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