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查实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各县市区要于2021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处理,督促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渭南市教育局
原标题:《渭南2021年中小学将这样招生!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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