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06
为做好全州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
1.填报时间:2023年7月6日8:00至7月9日18:00进行填报并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填报方式: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管理系统(//csgx.ynjy.cn/login),用户名为考生14位学籍号(233开头),初始密码为学籍号的后8位,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忘记密码,请向原学籍学校申请重置密码。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志愿设置:普通高中志愿设置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等4个批次。考生根据户籍、民族等条件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各个批次选择对应的学校,只有填报志愿并到原学籍学校进行了签字确认才能参加相关批次的高中录取。
(1)第一批次:设置一个择优志愿,一个定向志愿。
①择优志愿。我州户籍考生和通过我州随迁资格审核考生,可在楚雄一中、楚雄州民族中学、楚雄师院附中3所州属公办高中和楚雄天人中学、楚雄实验中学、楚雄福泉中学、楚雄神州天立高级中学4所民办高中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符合云师大附中、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大附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中班招生条件的,可在以上10所学校中选择1所填报。
②定向志愿。符合户籍、学籍、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的我州户籍考生,可在楚雄一中、楚雄州民族中学、楚雄师院附中3所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州民族中学定向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楚雄师院附中的定向录取专业为普通高中。
(2)第二批次:设置一个择优志愿。
面向全州招生。我州户籍考生和通过我州随迁资格审核考生,可在楚雄一中(双轨制升学班、体育项目进校园二选一)、楚雄州民族中学(体育项目进校园)、楚雄东兴中学(国际班),大姚一中(珍珠班、丹勋班)等4所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的1个项目填报。
报考楚雄一中和楚雄州民族中学体育项目进校园专业考生需分别参加两所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第三批次:设置两个择优志愿,一个定向志愿。
①择优1志愿。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普通高中和楚雄天人中学、楚雄实验中学、楚雄福泉中学、楚雄神州天立高级中学等4所民办高中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考生填报4所民办高中前需详细了解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②择优2志愿。楚雄市、禄丰市、大姚县、武定县户籍考生可在户籍县普通高中和4所州内民办高中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
③定向志愿。按户籍所在县市相关要求填报。
(4)第四批次:设一个择优志愿。
面向全州招生。考生可在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我州跨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
录取时,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高中学校志愿,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顺序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已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每个考生只能被录取一次;只有通过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录取考生才可注册高中学籍。
志愿设置可参看《楚雄州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志愿填报(草表)》(见附件),志愿填报等操作详见附件《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考生)》。
我州认可省内其他州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其他州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我州户口考生如要报考我州普通高中,须于7月9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截止前,携带户口册、二代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县市招生机构办理返回户籍所在地,然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省外的中考成绩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能作为我州高中录取的依据。
1.填报时间:6月19日至7月15日进行志愿填报并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填报方式:考生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work.ynzs.cn/ZSGL/Login.jsp),自行填报志愿,并在志愿填报截止前到确认点进行志愿确认。用户名为考生13位考号(23开头),如记不清考号,请向报名确认点咨询,考生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系统后要迅速修改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3.志愿设置:2023年中等及五年制招生录取志愿包括“高职专项批、五年制高职批”和“中职批”(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个批次。“高职专项批”和“五年制高职批”分别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中职批”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其中,“高职专项批”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的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专项招生。
如果考生既填报高中志愿又填报中职、五年制志愿,需分别登录两个系统进行填报。
在填报截止时间且志愿尚未确认之前,考生可反复登录系统自行填报、调整志愿。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必须到确认点进行确认、签字,完成志愿填报,经过确认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
二、录取时间
(一)普通高中
7月10—11日,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7月12日,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7月13—15日,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录取;7月16日,第四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二)中职(含五年制高职、中专、技校、职高)
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从7月下旬开始,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安排,分批次录取。
三、录取查询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一)普通高中
1.录取查询时间:每批次录取全部结束后,在该批次或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可查询录取结果。
2.录取查询方式:每批录取结束,考生登录到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csgx.ynjy.cn/login,输入学籍号和密码登录后查询。
3.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中职(含五年制高职、中专、技校、职高)
1.录取查询方式: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每轮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和学生志愿填报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使用高中阶段信息采集时的登录账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
四、有关提示
(一)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顺序:普通高中、中职(五年制高职)志愿同时填报和确认。先组织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省级启动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五年制高职结束后,再继续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分批次、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录取模式。
(三)严守招生纪律。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后上网填报,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亲笔签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接受委托。做到“六不得”“九严禁”。
“六不得”:不得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无理干涉、强行包办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向高中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借机谋取非法利益,搞“有偿招生”;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提前预约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维护招生计划的刚性约束;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以“承诺降分录取”误导学生和家长。
“九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业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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