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16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站位高标准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党的二十大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重大要求。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全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把舵定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推动学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第一时间召开学习会、研讨会,党组成员带头学、代表委员履职学、各级人大跟进学、人大干部压茬学,在学思践悟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自信自觉;在融会贯通中把准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坚定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信心决心。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实化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60条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制约人大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协助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一府一委两院”班子成员,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各市州县(区、市)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规格高、规模大、效果好,达到了深化思想认识、汇聚贯彻落实合力的目的。各市州也及时召开了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相关意见办法,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在改进工作上下功夫。把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大机遇,在立法工作中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强调地方立法既要讲法言法语,也要讲民言民语,关键在“灵”上下功夫,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监督工作中坚持把增强刚性和实效作为主攻方向,依法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在代表工作中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省级领导班子成员领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实现了495件b类代表建议届内清零,让代表对依法履职充满信心。在自身建设中注重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工作;坚持先易后难原则,稳步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人大工作已经纳入了全省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批准设立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基层关心关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正在协调推进中。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一些工作可圈可点、富有成效。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条例制定出台,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落户格尔木市。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加强对经济工作监督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推动任后监督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各地普遍反映,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实施方案政策性强、含金量高、推动力大,为我省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紧紧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忠实依法履职尽责。聚焦全省重大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自觉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人大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大要求,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针对疫情等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超预期影响,作出优化调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目标任务的决定。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现代财政管理体制,让钱花到“刀刃”上。知难而进,聚焦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转型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和呼声,制定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法治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振了中小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青海生态环保领域的“基本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听取审议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和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保护青海高原蓝天碧水净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反映青海在国家生态立法中的责任义务、实际问题和发展诉求,相关意见建议被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简报全部刊发,积极在国家立法中发出青海声音,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肯定。助推产业“四地”建设。结合听取审议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应询,社会反响良好。开展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要加快推动我省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基地化、集约化发展。听取审议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旅游文化融合、市场品牌打造、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发挥企业作用、加强人才引进等意见建议,督促和推动工作落实。聚力保障民生福祉。着眼解决电梯安全这个新的“城市病”,制定电梯安全条例,增强群众安全感。为推动全民健康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以法治保健康促发展。为推动我省“双减”工作,听取审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报告,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治理。依法保障和监督辅警履职,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推动辅警队伍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注重提高检察公益诉讼质效,听取审议贯彻落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果。围绕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和全省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努力在法治轨道上加强社会治理,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我们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深化“三联系”制度,健全专工委联系代表机制,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扩大。召开规范化建设交流推进会,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使之成为听民声纳民意的重要窗口。挂牌成立首个“青海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并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坚持把办好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支持代表履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抓手,加大督促督办力度,191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征地拆迁后产权证书办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等一批群众长期关切的意见建议得到高质量办理,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大力支持青海冬春季乡村旅游等17件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对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等12家单位,授予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加强指导,依法选出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在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促进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充分展现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和时代风采。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聚焦“四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牢固树立严肃严格严谨理念,抓班子、带队伍、建制度、转作风、提素能,努力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加强政治建设,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7.26”重要讲话等学习研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七个方面,查问题、补短板,建机制、促规范,建立健全人大机关科学畅通、权责明晰、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深入推进作风查纠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作风建设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推进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监督和教育培训,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五年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中央精神、省委决策部署、全国人大要求紧紧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聚焦“一优两高”发展战略,聚力“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自觉在大局下谋划推动人大工作,五年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47件,审查批准西宁市、海东市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4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5个,开展执法检查20次、专题询问5次,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303件,办理来信来访971件次,作出决议决定119项,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举措12项和依法治省任务35项,为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的各项制度,人大依法履职中的重大事项、重要会议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先后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报请省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大党的建设、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一系列省委文件,有力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部署,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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