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7-13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21〕41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一生一籍制度,合理划分招生范围,规范招生秩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三)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确定就读学校。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三、招生政策
(一)招生范围
1、市直中小学招生。市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市直矿校(市鲍店矿校、市南屯矿校、市北宿矿校、市东滩矿校,下同)、市电厂小学招收学校所在矿区、电厂职工子女;同时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招收驻地范围适龄儿童,具体驻地招生范围由市直矿校、市电厂小学与镇教办协商划定。
2、农村中小学招生。各镇按照行政区划和本意见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条件,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小学入学年龄
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教办或街道教育科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者应重新申请。
(三)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四)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服务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动员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其年龄规定可以比正常儿童放宽1-2岁。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聋哑、智障儿童要到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到,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盲校报到;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到户口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入学,或在当地教办安排的学校注册入学,由学校派教师定期送教上门。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四、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根据毕业年级班数,按现有条件和班额确定招生计划。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2、城区初中学校按照城区小学毕业生分流数和未在城区上小学但符合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数,根据初中学校规模确定招生计划。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五、招生程序
(一)城区学校招生。根据省、济宁市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要与大数据对接,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pad(平板),或者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或者关注“邹城教育”公众号,点击链接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由于“爱山东济时通App”仅支持手机或pad安装,所以只能用手机下载安装后报名,不能用电脑报名。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现场审核材料进行复核。对由村居(社区)出具的自有房产证明等,将进行实地调查确认。
(二)市直矿校、电厂小学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直矿校、电厂小学报名,并填写《2021年邹城市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学校下发入学通知书。
(三)农村学校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农村学校报名,并填写《2021年邹城市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学校下发入学通知书。
六、需提供材料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各自实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军人事务局、武装部、消防部队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材料;(4)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满一年以上);(3)户口簿。
6、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满一年以上);(3)户口簿。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人员子女,以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确定的为准。(该政策仅限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执行)
8、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招生学校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二)市直矿校、电厂小学、农村中学、农村小学
市直矿校、电厂小学、农村中学、农村小学报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学校审核确定招收学生名单,下发入学通知书。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城区学校报名时间、地点
1、城区初中报名时间
7月21日至24日,符合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pad(平板),或者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或者关注“邹城教育”公众号,点击链接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家长使用网络和手机不方便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7月25日至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城区初中学校入学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的城区报名学校进行材料现场审核。
2、城区小学报名时间
7月25日至28日,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pad(平板),或者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或者关注“邹城教育”公众号,点击链接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家长使用网络和手机不方便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7月29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城区小学学校入学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的城区报名学校进行材料现场审核。
(二)市直矿校、电厂小学、农村小学、农村中学报名时间、地点
7月上旬,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市直矿校、电厂小学、农村小学、农村中学报名。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与局党组决策保持一致,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监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报名组织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设立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电话,切实做好招生的宣传、引导、资格审查、政策解释等工作,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各镇教办、农村初中、市直各中小学校务必于7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招生办法、招生工作人员名单、招生电话和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加强招生宣传。市教育和体育局将通过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公示各学校招生电话。各学校尤其是城区招生压力较大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座谈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宣传招生相关政策,通报城区居民状况、城区学校状况、招生情况和招生工作压力,使社会各界了解招生实际状况,减少阻力,打好基础,形成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招生的良好环境,激发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发展的正能量。
(三)全面落实招生政策。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