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其所拥有的坐落于斜桥镇江平路西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靖国用(2003)第48236C426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