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28
7月27日,记者从子洲县获悉,该县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散曲之乡”称号。同时,授予子洲县第二中学为“中华诗教示范学校”,授予子洲县第一幼儿园、子洲县颐和小区、子洲县天赐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子洲县文旅局、子洲县南丰寨、子洲县淮宁湾镇薛家城则村6个单位为“中华诗教示范单位”。
子洲县高度重视传统文化建设,积极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当地优势,成立创建“中华散曲之乡”领导小组,广泛开展中华诗词“六进八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散曲,写散曲”的热潮,集结出版了《子洲散曲作品选》,不少散曲作品还登上了《中华诗词》《中华散曲》《中国当代散曲》等报刊杂志,有的作品还在全国性大奖赛中获得殊荣。2021年12月,陕西省散曲学会授予子洲县“陕西省散曲之乡”称号。
记者刘涛
原标题:《子洲县被授予“中华散曲之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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