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关于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教师岗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
校医岗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4)面试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教师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30%+面试成绩×70%
2.校医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下午6:00前,在报名处(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前往查询。
五)考核⒈确定直接考核对象
按照选聘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直接考核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讲课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对象。
⒉确定调剂考核对象
直接考核对象确定后,各选聘学校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同一选聘类别内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调剂时,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应当告知考生调剂的选聘学校及是否服从调剂。若考生放弃调剂资格,则转入下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直到无法调剂为止。
同一选聘类别内调剂结束后若仍有岗位缺额,“城区小学⑴”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城区小学⑵”的相同岗位。反之,则不能。具体调剂办法,与同一选聘类别内的调剂办法相同。
每位调剂考生,只有一次调剂机会。
考生被确定为直接考核对象或调剂考核对象后,原则上不得放弃。
六)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s.c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人员,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一类学校教师选调到城区三类学校工作,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聘用;相应等级岗位确无空缺的,经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保留原岗位等级,并明确过渡期限、消化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66162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科)
023-40250762(区教委人事科)
023-40892008(区委编办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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