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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永宁县2024年中小学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公布!

日期:2024/9/3 17:55:50 浏览:

1)公办中学:贺兰县七年级新生入学及转学工作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进行。

(2)民办中学:意愿就读银川市三区民办中学的,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入学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由民办学校复核报名条件。

5.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

(1)贺兰一中(五中校区)七年级计划招收1080人。

生源范围:①德胜东路以北、109国道以东、丰庆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金山小学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民乐小学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⑤新胜、红旗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2025年秋季招生贺兰一中(五中校区)生源范围调整为:①德胜东路以北、109国道以东、丰庆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居安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③居安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④金山小学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⑤民乐小学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⑥新胜、红旗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2)贺兰一中(六中校区)七年级计划招收770人。

生源范围:①银河东路以北、朔方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桃源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创业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立岗小学、兰光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民乐小学非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3)贺兰二中七年级计划招收880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北辰路以南、富兴北街(延伸段)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县城小学无贺兰县城购房的小学毕业生;③奥莱小学、铁东小学、铁西小学、常信小学、银光小学、通昌小学、潘昶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金山小学非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4)贺兰三中七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三中小学部、欣荣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②暖泉小学非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5)贺兰四中七年级计划招收88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富兴街以西;②银河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朔方北街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暖泉小学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和平、新平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2025年秋季招生贺兰四中生源范围调整为:①丰庆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富兴街以西;②居安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朔方街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暖泉小学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和平、新平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6)贺兰七中(银川二中教育集团贺兰分校)七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山路以北、虹桥路以东、大连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②大连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丰庆路以南、109国道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贺兰五小、德胜实验小学无贺兰县购房的毕业生。

(7)北塔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3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山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大连路以南、虹桥路以西(含沙渠村户籍)区域内购房的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学生父亲或母亲在上述片区购买住宅用房的非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

购房时间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在北塔片区购房的非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登记办法:先进入学籍所在县(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将“是否在原县(区)就读”选为“否”,然后进入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公办初中入学”—“贺兰县”—“银川市北塔中学(非贺兰县学籍)”注册并登记报名信息,等待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登记时间:7月8日—12日。

录取办法:按照北塔中学给贺兰县名额,在贺兰县学籍符合购房条件的学生招录完成后,非贺兰县学籍学生以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招录,录满为止。其余学生一律调剂到贺兰七中就读。

允许符合北塔中学招生条件的学生选择就读贺兰七中,予以调剂。

(三)特殊情况说明

1.贺兰县体育中心计划招生55名贺兰县小学毕业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学位及训练项目统筹安排在贺兰四中、二中就读。初中体育特长招生由贺兰县体育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由纪委监委、教体局进行全程监督。测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体局,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予以招录。

2.无县城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实行一址对应多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调剂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可供调剂入学的学校如下:贺兰五小、贺兰七小、贺兰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贺兰二中、贺兰三中。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上学校入学。

3.同一房址三年内在片区已有入学学生的,不能再按所在片区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4.2024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如因政策调整造成的一家多孩不同校的情况,家长可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转学

(一)转学对象。因在县城购房或外来随迁人员在贺兰县务工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所需材料。与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三)转学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及地点见《贺兰县2024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以下简称“转学公告”)。

(四)转学流程。按照“转学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规定的入学材料原件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审核(具体要求见“转学公告”),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七年级空余学位根据县内招生完成情况确定)。

(五)转学规定。

1.秋季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教育体育局核验证件、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片区分配,学校年级学位不足的由教育体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宁教规发〔2024〕2号)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学校须为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及时办理网上学籍转接手续,不得拒绝接收;每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到开学后1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证件核验和就读学校分配。

3.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转学工作,原则上九年级不得办理转学,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4.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5.因县城内学校学位紧张,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6.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贺兰县居住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贺兰县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县城内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同城内转学。

五、招生规定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统筹制定招生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中涉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小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为民办初中学校提供学生学籍信息。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义务教育建档工作,完善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学籍。

(三)加强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1.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户籍地址或监护人单位在贺兰县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学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各校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政策。

3.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片区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优化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优化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程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开学后由学校集中收集。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强化招生工作监督。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贺兰县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应收尽收,不得人为设置门槛拒收。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招生,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以及义务教育未均衡分班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等处罚。要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设置标准,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六)重视招生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围绕政策制定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本实施方案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贺兰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表

永宁县

招生要求

1.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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