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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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甘肃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2.驻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省内各高等院校已聘的拟任教人员。
2.持有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已被我省各高等院校聘用拟任教的港澳台居民。
(三)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四)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附件1)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7.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六)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七)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八)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一致。
(九)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十)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1月4日18:00。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具体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公告为准。
(3)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认定机构选择”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选择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教育局。
(2)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甘肃省教育厅。
(4)驻甘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各市(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
机构地址
咨询电话
认定公告发布平台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民安大厦五楼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0931-4818327
兰州教育局官网:http://jyj.lanzhou.gov.cn/
白银市教育局
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三楼市政府政务大厅24号窗口
0943-8318663
微信公众号:白银市教育局 http://www.baiyin.gov.cn/sjyj/zfxxgkzn/index.html
天水市教育局
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1号行政中心1号楼2008室
0938-8279546
天水市教育局:http://www.tianshui.gov.cn/col/col657/index.html
金昌市教育局
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0935-8213295
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jcs.gov.cn/
嘉峪关市教育局
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市教育局209室
0937-6225900
嘉峪关市教育局:http://www.jyg.gov.cn/jyj/
酒泉市教育局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8号教育局窗口
0937-2612061
0937-2776012
酒泉教育网:http://jyj.jiuquan.gov.cn
张掖市教育局
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街市政府统办3号楼
0936-8225341
张掖市教育局:http://www.zhangye.gov.cn/jyj/
武威市教育局
武威市凉州区仁和街36号武威市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区A06市教育局窗口
0935-2298148
武威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gswuwei.gov.cn/
定西市教育局
定西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
0932-5930618
定西市教育局官网:http://jy.dingxi.gov.cn/
平凉市教育局
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广场社区西大街65号(人民广场东口向北沿崆峒区人民政府东侧进入)
0933-8226663
平凉教育网:http://jyj.pingliang.gov.cn/
庆阳市教育局
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76号庆阳市教育局411室
0934-8680263
庆阳教育局网址:http://jyj.zgqingyang.gov.cn/
陇南市教育局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市统办中心C3(环保大厦)裙楼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0939-5938938
微信公众号“陇南教育”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市大西关路4号临夏州教育局313室
0930-6219937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
甘南州教育局
甘南州合作市滕志街119号甘南州教育局人事科(甘南州教师培训学校院内)
0941-8213834
微信公众号“聚焦甘南教育”
注: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由各市(州)教育局汇总公布。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
机构地址
咨询电话
认定公告发布平台
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931-7975598
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s://jszgrd.nwnu.edu.cn/
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1110室
0931-8586932
甘肃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gansu.gov.cn/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
文章来源于:http://zhongxue.ljyz.com.cn 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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