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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方案来了

日期:2023/8/3 22:00:03 浏览:

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积极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不让一名乡村适龄儿童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驿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要会同本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入尽入。

(四)初中分配生资格认定

为破解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问题,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驻马店教育振兴的意见》(驻发〔2019〕18号),“从2020年起,初中非学区内学生三年后不享有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2022年中心城区秋季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按规定在本学区所属初中连续就读三年的,初中毕业参加普通高中升学考试录取时享有分配生资格;不在本学区所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三年后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时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优抚对象及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除外)。

六、学区划分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由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中心城区学校布局变化和生源分布等情况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下,作适当调整,经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公布。市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认真遵照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要求,统一招生步骤,统一上报信息。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区一案”“一校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学困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学区制、委托管理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控制班额招生。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大班额较重的区、校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大班额,最大班额不超过55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两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学校要严格落实以上要求,根据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超规模、超计划招生。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的,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请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招生。凡不执行以上要求,因学校擅自招生造成大班额或超大班额的,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

(四)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对违反上述禁令者,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规范招生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宣传学校先进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重点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使其成长为有益于社会的人。要着力宣传好国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和资助政策,帮助解除后顾之忧。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禁止公布虚假信息,禁止借机贬低、诋毁其他学校声誉。各校的招生简章及宣传材料必须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招生政策公布后,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安排专门人员,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受理家长咨询,正确引导,及时妥善处置、上报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直至招生工作结束。

(六)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各学校在招生期间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招生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尤其是学生及其家长集中到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时,各校要分时段分区域有序组织招生,适当多开窗口,扫场所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保持一米线,戴口罩,严禁人员拥挤聚集。组织教师入户家访调查时,要做好自我防护。发现异常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及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七)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建立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之中。招生工作期间及结束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规模与招生范围、提前组织考试选拔新生、违规招收择校生、不按要求控制班额的学校,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教育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监督电话:

驿城区教育局:0396—3651158

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0396—2227598

驻马店市教育局:0396—272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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