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2年8月20日至21日,符合统筹条件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照统筹入学条件对应的相关要求提供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登记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审核学籍注册,无入学通知书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2022年8月20日至21日,主城区各小学同步开设登记窗口,对符合划片条件未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补登记。
(五)2022年8月26日至8月28日各学校适时组织新生报名注册。
四、招生要求
(一)各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城区所有学校严格控制班额,每班最多不超过55人。
(二)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分班;在开学一周内及时办理新生学籍。
(三)各学校在划片招生中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收取费用,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虚假证明申请入学的,一经查实,上报公安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地点:区教育科技局1号楼108室学生信息中心)和政策宣传展板,市东街道、市西街道、麻园街道、洪山街道、碧阳街道、观音桥街道、三板桥街道、德溪街道、鸭池镇中心校各选派一名45岁以下、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中层以上干部到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参与本次划片招生工作(2022年8月1日到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报到),具体负责矛盾调处资料审核、报名登记、业务协调等工作。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五、本指导意见由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7-8738890。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2年
七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毕教发〔2022〕2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七星关区七年级秋季学期划片招生入学工作,培育良好的育人氛围,不断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促进七星关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结合城区教育资源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导意见。
一、划片范围
(一)七星关主城区学校划片范围
1.七星关区实验中学:市东街道文峰社区、清毕社区,麻园街道麻园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七星关区实验中学一侧区域(简称麻园A)、双城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七星关区实验中学一侧区域和学院路以西区域(简称双城A)。
2.毕节三中:麻园街道双树社区、杨家塘社区、望城社区、杜鹃社区、麻园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毕节三中一侧区域(简称麻园b)、双城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毕节三中一侧区域和学院路以东区域(简称双城b),洪山街道拥军社区,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碧阳大道1号小区和马鞍山安置小区。
3.毕节七中:市西街道百花社区、翠屏社区、安家井社区、翠西社区、北门社区、松山社区。
4.毕节八中: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龙山社区、双井社区,市西街道天河社区、金钟社区、和平社区。
5.毕节一中初中部:洪山街道桂花社区、金桂社区、洪山社区、兰苑社区、环南社区,碧阳街道大兰社区。
6.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长宁小学):碧阳街道南山社区同心社区、滨湖社区,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碧阳街道同心社区、滨湖社区适龄少年可选读毕节三中)。
7.毕节十二中德溪街道后河社区、烂泥社区、碧玉社区、德沟社区、甲秀社区,碧阳街道流仓社区(马鞍山安置区、碧阳大道1号小区除外)。
(二)非主城区学校
观音桥街道、大新桥街道、三板桥街道、碧海街道、柏杨林街道、海子街镇辖区由以上6个乡(镇、街道)按以下区域组织适龄少年在本辖区初中学校就近入学。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观音桥辖区:由观音桥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七星关区民族中学就读。
2.大新桥辖区:由大新桥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中就读。
3.三板桥辖区:由三板桥街道办事处组织(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除外)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一中就读。
4.柏杨林辖区:由柏杨林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七星关区荔湾实验学校就读。
5.海子街镇、碧海辖区:
海子街中学招生范围:海子街镇海子街社区、周家桥社区、大湾社区、小箐沟社区、热水田社区、钻天坡社区、黑泥井社区、七里沟村、二道河村、果乐村;碧海街道尚家寨社区、柏杨林社区、彭家寨社区、前所社区、石榴口社区、邵关社区、丁家寨社区、张家寨社区、平桥社区、西冲社区、梅子沟社区、沙锅寨社区。
七星关区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海子街镇大丫口村、坪山社区、龙塘村、安山村、树垮村、五十亩村、十三亩村、擦枪岩村;碧海街道蚂蟥社区、龙滩社区、沙地社区、店子社区、马过河社区、陈家院社区、胡家院社区。
(三)七星关区其他乡镇划片
其他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本辖区初中学位不足的,区教育科技局统筹临近乡镇初中学位保障)。
(四)原金海湖新区各乡(镇、街道)划片
原金海湖新区各初中学校由各乡(镇、街道)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本辖区初中学位不足的,区教育科技局统筹临近乡镇初中学位保障)。
(五)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在招生许可范围内自主招生,并且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掐尖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分班。
二、入学条件
(一)主城区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条件
学籍在主城区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取得主城区初中就近划片入学资格:
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的,以适龄少年父母房产作为划片依据参与划片就近入学。
(1)需提供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的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已购房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需为2022年8月31日前)和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或购房合同未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需向社区提出入学申请,由社区核实其房屋产权情况,报办事处复核(提供社区及办事处有效居住证明),同时提供2022年2、3、4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主城区初中相对就近统筹入学条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取得主城区初中相对就近统筹入学资格:
1.适龄少年学籍不在主城区小学但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的(商铺除外),以适龄少年父母房产作为依据参与主城区初中学校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1)需提供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的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已购房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需为2022年8月31日前),学籍证明和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或购房合同未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需向社区提出入学申请,由社区核实其房屋产权情况,报办事处复核(提供社区及办事处有效居住证明),同时提供2022年2、3、4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学籍证明和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户籍在主城区(市东街道、市西街道、麻园街道、洪山街道、碧阳街道、德溪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到初中学校入学。适龄儿童需持户口本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核实其实际居住地情况,报办事处复核并出具有效居住证明。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户口本(2019年1月1日后打印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等。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1)随迁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相对就近入学。需提供: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一年内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户口本(2019年1月1日后打印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区外户籍的还需提供公安机关有效居住证明(暂住证)原件、居住地租房合同和2022年2、3、4月份水电费清单原件;区内户籍的提供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和2022年2、3、4月份水电费清单原件。
(2)随迁适龄少年父母是主城区工商户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相对就近入学。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在半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纳税证明(属于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户口本(2019年1月1日后打印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区外户籍的还需提供公安机关有效居住证明(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租房合同和2022年2、3、4月份水电费清单原件;区内户籍的提供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和2022年2、3、4月份水电费清单原件。
4.特殊群体适龄少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初中学校就读:
(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参战(核)老兵直系亲属、援鄂(沪)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提供印证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统筹入学;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优才卡”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提供印证材料予以统筹入学;
(3)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原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的“投资服务优惠”规定予以统筹入学;
(4)见义勇为和道德模范人员子女入学提供印证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统筹入学;
(5)孤儿入学由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入学;
(6)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统筹到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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