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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生态文旅区初中、小学学区明确,初中招生网上报名启动!

日期:2023/8/31 17:44:27 浏览:

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按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地址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施教区内的拆迁安置户和原住户子女实行就近入学。施教区内拆迁户,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学校。拆迁临时安置尚未取得新房产证的,以拆迁协议、户籍予以安排。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学校,如申请到原居住地入学的,根据拆迁协议或产权证、户籍和现安置地就近入学,入学的拆迁户子女年龄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该子女出生时户口与拆迁户户主在同一户籍从未迁移。

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学校。

4.因父母离异(依据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的,根据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学校。

5.因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学校。

6.空挂户(只将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并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户主),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7.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8.2011年6月7日以后办理共有产权房,或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9.施教区内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亦即该家庭的子女小学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施教区认定条件。

10.施教区学生身份认定原则上以淮安生态文旅区管委会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16〕212号)文件精神为准。枚皋路小学和海天路小学施教区学生暂行过渡在文旅区实验小学入学。

11.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按照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招生说明》的相关规定入学。经前期学额初步调查,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施教区学生已满额,在2020年1月10日之后购买该校施教区内二手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且满足“三者一致”入学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调剂安排到沁春路小学或山阳湖小学就读,并确认为就读学校的施教区学生。若实际报名后,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尚有空余学位,将按照房屋不动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2.户口、房产证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13.2021年高铁商务区范围内有小学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含按照文旅区与开发区两区协议入学的),符合施教区学生认定条件的将全部安排在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该校将于2021年暑后借用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淮达路88号)校舍办学,待学校建成后搬回。

14.文旅区实验小学、沁春路小学、山阳湖小学、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与市实小新城校区实行市实小教育集团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教师互派、文化共建。

15.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当年未按时入学的,需提供经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同意的延缓入学的相关材料。

民办小学招生问题

1.民办小学的招生工作须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内开展。民办小学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只在招生信息平台填报信息,未经民办小学现场验证、确认的,报名无效。区社会事业局将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

2.有意向就读我区民办小学的学生和家长,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学校的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理性选择,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我区的网上招生报名登记平台填报信息。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3.在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到该校进行现场验核身份证件,并与学校签订报名就读协议。该校报名人数若少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凡被电脑派中的学生,须到该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否则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征信。未被电脑派中的学生,仍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到入学(前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且符合施教区确认条件)。

4.相关安排:7月4日前,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等)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批;7月5日,民办小学发布备案后的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7月10至11日,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开始向意向民办小学报名;7月14日,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所报民办小学现场验核身份证件,与学校签订报名就读协议;7月底前,民办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完成相关注册工作。民办小学确认的新生名单,需报区社会事业局备案;民办小学的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视报名情况开展。

招生报名登记安排

(一)网上报名登记

符合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家长在2021年7月7日下午6点至2021年7月9日下午4点期间,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具体登记事项请参见登记平台中的填写须知。辖区各小区购房户、拆迁户和原住户请进入平台“报名登记1”中登记。

建华观园、星雨华府、中天翡丽湾、中南锦城等四个小区符合实小新城校区申请入学的购房户(即在2016年12月1日前购房并签订合同,且契税缴纳时间在2016年12月15日前的)请进入平台“报名登记2”中登记。上述四个小区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购房的或在2016年12月1日前购房并签订合同、契税缴纳时间在2016年12月15日之后的,须在平台“报名登记1”中登记。

报名就读淮安中欣国际实验学校的学生也请扫下方二维码,并选择在该校栏目登记。

淮阴区

(二)现场复核安排

网上报名登记成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材料复核。

1.携带材料:网上报名生成的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如父母有离异情况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儿童出生证、儿童保健接种卡、幼儿园毕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复印件1份);学生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星雨华府、建华观园、中天翡丽湾、中南世纪锦城等四个小区符合实小新城校区申请入学条件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的原件与复印件;在2020年1月10日后办理房产证的实小新城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的一手房购房户,申请到实小新城校区就读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的原件与复印件;拆迁安置户需提供拆迁安置证明(或拆迁协议),已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户需携带产权证和拆迁安置证明(或拆迁协议)。

2.具体安排:

淮阴区

(三)其他提醒事项

1.幼儿园毕业证明为加盖公章的学籍卡或者毕业证书。

2.届时参加现场复核的一位家长进入校园时,请带好儿童,主动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和健康码,相互间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

3.入户调查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3日,请家中留人,并保持手机畅通。

4.有关学校和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材料及实际居住情况调查审核后,由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学生凭派位证入学。派位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上午8:30-11:00,有关名单会在报名材料现场复核地点门口公布。

招生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公民同招、做好政策宣传。若学校招生中出现违规问题,区社会事业局将严肃处理并问责。

招生咨询电话:

0517—83331178(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

0517—80320870(淮安生态文旅区实验小学)

0517—89727778(淮安生态文旅区沁春路小学)

0517—80690626(淮安生态文旅区山阳湖小学)

0517—89220117(淮安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

0517—83793333(淮安中欣国际实验学校)

招生监督电话:

0517—89220117(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7月2日

今年6月10日

高铁商务区范围义务教育

施教区划分方案进行了公示

高铁商务区范围

新长铁路—枚皋路—白果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承恩大道—海天路合围区域(以规划范围为基础,具体以区划调整的界址为准)。

施教区划分方案

(一)初中施教区划分方案:以鸿海南路为界,将高铁商务区办事处范围划分为两个初中施教区

1.东部施教区:鸿海南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

2.西部施教区:新长铁路—枚皋路—白果路—徐杨路—鸿海南路—乌沙干渠—承恩大道—海天路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尚未启动建设。

(二)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以鸿海南路和枚皋路为界,将高铁商务区办事处范围划分为三个小学施教区

1.东北部施教区:鸿海南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乌沙干渠—高铁路—枚皋路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为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

2.东南部施教区:鸿海南路—枚皋路—高铁路—乌沙干渠—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尚未启动建设。

3.西部施教区:新长铁路—枚皋路—白果路—徐杨路—鸿海南路—乌沙干渠—承恩大道—海天路合围区域。其施教区学校尚未启动建设。

以上施教区范围均不包含居住在其中的外县区户籍人口。有区划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有关事项说明

1.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位于淮顺路与高远路交叉口东南侧,学校将于2021年暑期投入使用。初中西部施教区的学生在其施教区学校建成前,将在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过渡入学。

2.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目前尚未启动建设,将于2021年暑期暂借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校舍招生办学,待校园建成后搬回。小学东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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