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3〕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沪教委基〔2023〕9号)等有关规定,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和统一招生录取。杨浦区教育局特制定此类考生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须以外籍身份参加2023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且审核确认的外籍学生。
(二)须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获得有效成绩的外籍学生。
二、招生学校
(一)杨浦区教育局管辖的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控江中学、杨浦高级中学、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市东实验学校、财经大学附属中学、复旦实验中学、同济中学、中原中学、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杨浦少云中学、民星中学、体育学院附属中学。
(二)杨浦区教育局管辖的高中阶段民办学校:上实剑桥。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待本区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分并征求学生的升学意向,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将学生安排至与其学业考试成绩分数相匹配的高中学校就读。
(二)对于意向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同意后报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对持外国护照入学的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
本办法报送市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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