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28
市教育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荆门分局:根据《荆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荆市监委〔2022〕2号)和《关于印发〈荆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印发《荆门市2022年度中小学校校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请相关单位遵照方案实施检查。关于印发《荆门市2022年度中小学校校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源:荆门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办公室日期:2022-10-2810:24字体:[大中小]市教育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荆门分局:根据《荆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荆市监委〔2022〕2号)和《关于印发〈荆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印发《荆门市2022年度中小学校校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请相关单位遵照方案实施检查。
市教育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荆门分局:
根据《荆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荆市监委〔2022〕2号)和《关于印发〈荆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印发《荆门市2022年度中小学校校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请相关单位遵照方案实施检查。
荆门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荆门市2022年度中小学校校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小学校服监管,根据《荆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荆市监委〔2022〕2号)安排,荆门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办公室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校服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及安排
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0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荆门中心城区范围内43所中小学,按30%随机抽取。
三、联合检查单位
市教育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荆门分局。
四、抽查内容
(一)涉及教育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校服管理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等事项;
(二)涉及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荆门分局职责范围内的学生服质量监督工作等事项。
五、抽查人员及分组
本次抽查从市教育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荆门分局各随机抽取2人。分成2组,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本次抽查工作,并统一安排车辆。
六、抽查方式
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将采取现场检查和智慧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运用数字化监管、远程监管,即时查看被抽查中小学校服管理情况,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七、组织实施
(一)抽查平台使用(10月28日前完成)。由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建立中心城区中小学抽查对象数据库,通过省双随机抽查平台发起联合抽查,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检查对象;参与部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平台自动生成并匹配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二)实地现场检查(10月28日—11月30日)。检查人员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见附件),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抽查结果公示(12月5日前)。检查结束后,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抽查平台,并通过平台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抽查后续处理。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各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属于参与单位外的其他政府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将有关情况抄告或通报有关部门。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文书。二)加强部门配合。本次“双随机”抽查,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高标准完成抽检工作。三)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在开展抽查检查时,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和企业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做到防护、检查两不误。联系人:
荆门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白宏平13986997517
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荆门分局朱荆涛18972866800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刘琼18672628545
附件
中小学校校服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存在问题
校服平台使用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操作、管理
2.校服平台采购程序规范
3.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完成后及时完善平台数据信息填报
校服质量查验
1.校服到货后学校及时进行校服质量查验
2.校服厂商是否向学校提供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和相关资质文件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1.询问了解或由企业提供相关通信证据材料核对企业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
2.用电话拨打企业公示电话核对联系电话;
3.要求企业现场打开邮箱,或者给监管部门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查看企业名片、宣传资料等方式核对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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