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上半年网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3年4月17日—4月28日
第二阶段:2023年6月14日—6月23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我县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信用风险提示。个人思想品德及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实行信用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认定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包括各类证件)或与个人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录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承诺书上传后务必清晰可见)。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2023年5月8日—5月12日(4月17日至4月28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6月14日至6月23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地点:上犹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窗口(上犹县稍口行政小区A栋)电话:0797-713532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针对申请人以下二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的材料不同:
①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一定要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②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一定要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按要求携带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但体检(统一组织安排)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严禁代替。
四、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上犹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发证
1.现场领取证书:
申请人本人于通知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2.邮寄证书:
选择了“邮寄证件”的申请人,上犹县行政审批局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递地址邮寄,请准确填写收件电话及地址。
六、其他
未尽事宜,《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详细的认定操作手册可到相关网站下载。
附件1:上犹县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上犹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0日
临川区
2023年上半年临川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我区上半年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23年4月17日8∶00—6月20日17∶00。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临川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临川辖区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临川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临川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流程1.现场确定地点
临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事务2号窗口。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金山大道与广场东路交叉路口(临川区财政局西侧)
咨询电话:0794-8447766。(乘b2路、bG2路公交车可直达)
2.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4月17日9:00-6月25日17:00。
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仅提供身份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提交纸质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4.《体检表》一份。(在现场确认地点领取,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并贴好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后把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体检时申请人带好身份证件参加统一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6.EMS邮寄单一份。(在现场确认地点领取,填写教师资格证书收件信息,临川区教育体育局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收件信息邮寄。)
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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