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
3.复审时,考生或者委托代理人要严格按照公告和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和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四)面试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并缴纳面试费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东辽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12号,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不认真查看面试通知单而错过面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成绩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进行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liao.gov.cn)
二)咨询电话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5555898(东辽县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0437-5108273(东辽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党群类别0437-5106761(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
政府类别0437-5555812(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