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2-06
11月14日,桦甸市光明路道边
有一辆车自燃起火
危急时刻
放学路上的3名少年机智应对
上演“教科书”级别操作
11月14日20时许,桦甸市第七中学的三名学生丁济宁、王梓豪和赵庭熠在放学回家途中,偶遇路边一辆汽车突发自燃,车主正用路旁的雪不住地尝试扑灭火焰。见状,三位同学立刻想到附近商铺有灭火器,毫不犹豫地奔向商铺。在得到店员的同意后,丁济宁迅速取出灭火器,并与王梓豪、赵庭熠一道返回火灾现场,将灭火器递给了车主。丁济宁在事后回忆:“考虑到灭火器的后坐力较大,我们决定让成年人来操作。”在三位同学的机智应对和及时援助下,车主最终成功扑灭了火情。
颁奖仪式
12月1日,在桦甸市公安局启新派出所民警和桦甸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桦甸市七中,和学校负责人一起对参与救火的王梓豪、赵庭熠、丁济宁3名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并在学校进行了一场生动的安全教育宣传课。参加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遇到这样情况,也会向三名受表扬的同学一样乐于助人、见义智为
12月1日,桦甸市启新派出所的民警联合桦甸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来到桦甸市第七中学,向丁济宁、王梓豪、赵庭熠三位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及纪念礼物,以表扬他们乐于助人、勇敢正义的精神风貌。启新派出所的民警还为在场同学们带来了一节内容翔实的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剖析真实的案例,民警深入浅出地传授了安全防护知识,提高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活动现场,学生们纷纷表示受到了深刻的启发,如果未来遭遇紧急状况,他们也会效仿这三位同学,勇于担当、传递社会正能量。
桦甸市第七中学负责人表示,学校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桦甸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指出,青少年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应学会评估风险,避免冒险行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三名同学的临危不乱不仅保护了他人的财产,也展示了新一代年轻人的责任感和社会意识。
民警提醒:未成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寻求成人援助,合理应对。三位同学的行为正是科学救援的典范,既体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又保障了个人安全,值得鼓励与提倡。
挺身而出,有勇有谋
为3名少年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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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地融合】三少年沉着冷静上演“教科书式”灭火弘扬身边正能量桦甸警方到校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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