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1-15
本报讯(记者魏春兴)今秋开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本收费普遍降低5至20元,一费制标准也随之降低。今天记者从市物价办获悉,开学前已向学生预收费用的学校,课本费超出部分必须退还学生,家长如遇不退或乱收费者,可拨打电话12358投诉。
具体降低数额如下:
小学1-2年级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45元降为38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00元降为93元,城市由每期125元降为118元;小学1-2年级非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的每期45元降为28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00元降为83元;城市由每期125元降为108元。
小学3年级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45元降为38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20元降为113元,城市由每期145元降为138元。非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45元降为28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20元降为103元,城市由每期145元降为128元。
小学4-6年级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65元降为60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20元降为115元,城市由每期145降为140元;小学4-6年级非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65元降为45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20元降为100元,城市由每期145元降为125元。
初中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115元降为110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90元降为185元,城市由每期220元降为215元;初中非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95元降为80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70元降为155元,城市由每期200元降为185元。
据了解,我市偃师、孟津、新安、瀍河、老城、西工、涧西及洛龙区的初中属课改区;洛龙区的小学及吉利区中小学属非课改区。此外,伊川、栾川、汝阳、嵩县、宜阳、洛宁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仍执行小学每生每学期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30元的一费制标准执行。
据市物价办有关人士介绍,新标准实施后,各学校应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设立公示牌向学生公开收费标准。对于提前预收的学校,多收部分应退还学生,如有不退者及乱收费者,家长可拨打电话12358向市物价检查所投诉。
城市由每期145元降为128元。
小学4-6年级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65元降为60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20元降为115元,城市由每期145降为140元;小学4-6年级非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65元降为45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20元降为100元,城市由每期145元降为125元。
初中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115元降为110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90元降为185元,城市由每期220元降为215元;初中非课改区,课本费由原来每期95元降为80元,一费制标准相应降低:农村由每期170元降为155元,城市由每期200元降为185元。
据了解,我市偃师、孟津、新安、瀍河、老城、西工、涧西及洛龙区的初中属课改区;洛龙区的小学及吉利区中小学属非课改区。此外,伊川、栾川、汝阳、嵩县、宜阳、洛宁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仍执行小学每生每学期8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30元的一费制标准执行。
据市物价办有关人士介绍,新标准实施后,各学校应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设立公示牌向学生公开收费标准。对于提前预收的学校,多收部分应退还学生,如有不退者及乱收费者,家长可拨打电话12358向市物价检查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