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六)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乡镇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到渔阳镇或别山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礼明庄镇、东二营镇所属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接收跨乡镇务工人员子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乡镇就读。
(八)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初中:翠屏湖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九)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十)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07
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校长负总责。各校依照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切实解决好社会关注的“择班”、“择师”问题。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各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四)确保安全稳定。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充分、深入、细致的解读好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08
招生范围
2022年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
1.南起长城大道与渔阳南路交口,沿长城大道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中昌北大道,沿中昌北大道向南至文昌街,沿文昌街向西至渔阳南路,沿渔阳南路向南至其与长城大道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西北隅村、东北隅村(中昌北大道以西)、白马泉村、东关村、崔店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第二小学
1.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二六九路交口(除绿苑小区、康复里2段、棉纺老区、逸康新村、鸿福家园以外)。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凤凰山水园、碧玉家园、凤凰小区、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第三小学
1.南起兴华大街与中昌北大道交口,沿中昌北大道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向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西至中昌北大道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南起康平路与迎宾大街交口,沿康平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燕山东大街,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康平路交口(碧玉家园、凤凰小区除外)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蓝湾庄园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4.东北隅村(中昌北大道以东部分)、土楼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实验小学
1.南起南环路与渔阳南路交口,沿渔阳南路向北至文昌街,沿文昌街向东至中昌北大道,沿中昌北大道向南至人民东大街,沿人民东大街向东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渔阳南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东南隅村、西南隅村、南关村、杨园子村、杨各庄村、塘坊村、管驿村、东西七园村、三里庄村、张庄村、穆庄子村、东大井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第六小学
1.南起人民东大街与中昌北大道交口,沿中昌北大道向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东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二六九路,沿二六九路向南至人民东大街,沿人民东大街向西至其与中昌北大道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绿苑小区、康复里2段、棉纺老区、逸康新村、鸿福家园各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小毛庄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第七小学
1.大毛庄、下宝塔、东营坊、于桥、围坊、黄安子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果园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逯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2.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燕山东大街,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二六九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3.帕醍欧花园、山倾城、倚林山庄、山澜乡韵、山澜雅韵、青山溪语、曲院风荷、蓝湾庄园、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凤凰山水园小区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第八小学
1.南起中昌南大道与城南大街交口,沿城南大街向西至滨河西街交口,沿滨河西街向北至中昌南大道交口,沿中昌南大道向南至城南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注:原五百户镇青一村、青二村、青三村、青四村;四百户村、五百户村、六百户村、七百户村、八百户村、九百户村、十百户村、官沟村、曹各庄村、贺庄子村、福兴庄村、贾庄子村、魏各庄村、夏庄村、柳河套村、南胖村、霍家店村、楼上村、仇店子村、官撞村、五龙村拆迁村村民子女;别山镇西河套村、东山北头村、翠辛庄村、西山二村、苏庄子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中昌路以西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3.泽丰名苑、熙园、泰和庄园、至道庄园、华府御墅小区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第九小学
1.南起中昌南大道与城南大街交口,沿城南大街向东至新城边界,沿新城边界向北至水库南路交口,沿水库南路向西至中昌南大道交口,沿中昌南大道向南至城南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注:原五百户镇二百户村、三百户村、北胖村、大水头村、金庄子村、水峪村、段庄子村、燕山村、黑石岩村、看花楼村、水泉村、小水头村、赵家铺村、大丰沟村、刘家埝头村、前漳泗河村拆迁村已拆迁村民子女;别山镇洞子峪村、东河套村、西山一村、山下屯村、十百户村、翠屏山村、八里铺村、大云寺村、小云寺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中昌路以东,二六九路以西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山倾城小学
1.山倾城、山澜乡韵、山澜雅韵、倚林山庄、至道庄园、泰和庄园、帕醍欧花园。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2.西井峪村、桃花园村、池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公乐小学
1.南起长城大道与人民西大街交口,沿人民西大街向西至津蓟高速公路环岛,由津蓟高速公路环岛向东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长城大道,沿长城大道向南至其与人民西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泽丰名苑、华府御墅、熙园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西关村、马家崖村、小岭子村、闯子岭村、五里桥村、娄庄子村、上闸村、周庄村、贾庄村、吴庄村、东路庄村、西路庄村、大刀村、小刀村、公乐亭村、大兴峪村、小龙扒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同乐小学
1.南起渔阳立交桥与津围公路交口,沿渔阳立交桥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北至人民西大街,沿人民西大街向东至长城大道,沿长城大道向南至其与渔阳立交桥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同乐园、美域新城、瑞林苑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板桥、下闸、上埝头、西大屯、何庄、辛庄子、冀庄、三岗子、蔡庄子、富王庄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022年直属初中、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第二中学
1.东起鼓楼,沿武定街向西至武定西街,沿武定西街向西至人民西大街,沿人民西大街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东至渔阳南路,沿渔阳南路向北至鼓楼。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瑞林苑、美域新城、同乐园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南起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口,沿西环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向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渔阳北路,沿渔阳北路向南至渔阳南路,沿渔阳南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西环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泰和庄园、至道庄园、华府御墅、泽丰名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