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为打造特色村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已投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资金3250余万元,不仅促进了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也构筑起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法治保障,点亮和谐“一盏灯”
“首先要使村民之间做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相处,才能维护村集体团结,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近日,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达瓦村“两委”班子成员在给村民代表开展“知村规、守民约、树新风”宣讲活动时说。
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成为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昌都市全面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千名干部进千村”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3月,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4名干警深入卡若区、贡觉县、洛隆县、芒康县、左贡县等地,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千村”活动,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活动中,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坚持以“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为底线,针对当事人争议焦点,协同村“两委”干部、当地居民,通过法官说法、干部摆理、村民讲情等方式,开展大量的释法明理工作,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为夯实稳定之基,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集中开展了以“一举一动系平安,携手共建促和谐”为主题的三月平安建设第五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法律知识手册及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知平安、守平安、护平安。
今年2月,昌都市民委组织的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在类乌齐县桑多镇民族团结广场拉开帷幕。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群众宣传普及《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民族团结知识问答100题》以及农村种养殖技术指南、个人卫生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
“‘三下乡’活动,让我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这么好的文化、医疗、法律、科技服务,不仅丰富了大家的文化生活,也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现场群众纷纷说道。
“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既是多年来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也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昌都市民委工作人员表示,昌都市民委将继续坚持这一原则,不断推动健全民族工作法治体系,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如今,昌都市已形成了各族干部群众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局面,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昌都大地处处洋溢着团结如诗、奋斗如歌、繁荣如画的幸福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