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市乐至中学一位高三班主任,因在校期间管教了上课耍手机的违纪学生,在高考结束当晚被学生家长(也是教师)带来的人暴打,而其中一名打人者,还是乐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局副局长。纪委监委等部门正进一步调查。
钱江晚报发表李晓鹏的观点:老师出于维护课堂纪律的原因,对上课玩手机的学生进行管教,这是再正常不过的管教行为。被管教的学生家长,同样也是教师,应当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才对,却纠集亲朋好友,把老师打了,成了闹剧的主角。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为了不影响自己孩子高考,还特意等到了高考结束当天晚上,可真够隐忍的。不可否认,教师队伍中确有极少数人无视法规法纪,对学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这毕竟是极个别的。但矫枉过正的是,目前学校里已鲜有教师敢真正管教学生的,一旦严格教育,家长不是上纲上线去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就是纠集人员上门与教师理论。如果教师迫于压力,而不敢管教学生;或者因为管教了学生,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那么学生会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严重影响学生今后的公共价值立场,严重影响到学生参与社会事务的行为,他们会不会同样变得圆滑而世故?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硬起来,支持并维护学校教师管教学生的权利,成为教师行使教学权的坚强后盾。殴打老师的学生家长,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涉及到公职人员,应当按照公职人员相关规定予以追加处罚。同时,打铁还要自身硬,教师和校方,也要不断强化业务能力培养,完善管教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
小蒋随想:家长纠集一帮亲友暴打孩子的老师,这是积累了多大的怨恨?新闻没有说挨打的老师是如何管教上课玩手机的学生的,对学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如果学生家长(其自己也是老师)对此不满,有没有找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教育部门是怎么处理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学生家长一直没有释然,一直憋着这口气,直到高考结束“秋后算账”,以私刑、暴力的方式“快意恩仇”……教师打教师没有“赢家”,涉及多方面问题,需要逐一厘清。首先,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打人(而且是群殴)肯定是错误的,甚至涉嫌故意伤害等犯罪。构成什么样的伤情,将接受怎样的惩处,要由执法机关裁判。再者,公职人员(包括行政干部和有编制的老师)打人,牵扯违纪,纪委调查,将根据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教育部门也该思索,正规渠道为何没能解决教学纠纷?妥善处理学生家长与老师的矛盾,需要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照章办事、不偏不倚的态度。教育部门更应规范、监督老师的教学行为,注重对师德的培养。老师打老师虽是个案,但影响很消极。同行本应最了解对方的苦衷,惺惺相惜,彼此体谅。本例却可能映射出,某些人了解问题,无力化解,胡乱泄愤。此类事件若“头疼医头”,效果有限。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