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26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评选管理办法及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开展县级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前四批(即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简称“前四批”,下同)考核和市级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前五批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教研、电教、师训等部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各学科教师。
二、评选标准与名额
霍邱县教育局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认定标准,择优评定县级学科带头人50名、骨干教师150名,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人选18名、骨干教师人选35名(均不含直接认定名额)。
三、评选程序与方法
霍邱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条件和规定程序,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同等条件下向乡村教师和教学一线中青年教师倾斜。具体评选和直接认定程序按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四、前四批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
前四批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由所在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坚持政治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的原则,主要考核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尽职履责、工作实绩和作用发挥等情况。
考核对象需填写《霍邱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考核情况简表》,提交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方面的辅证材料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证书复印件。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出具考核工作报告(含组织领导、考核程序及工作安排、考核结论等),连同个人考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审定。经考核合格的,保留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及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应称号及相关待遇,不予参加第五批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
五、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工作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考核,按《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前五批考核的通知》(六教人〔2023〕22号)要求,同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和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同等条件下,向乡村教师、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段学科的均衡性。
3.各校要把握时间节点,细化组织流程,同步开展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推荐考核工作,并根据评选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落实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1.前四批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时间由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自行安排,考核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同时报送考核工作综合报告1份、考核情况一览表(1式2份)、履职考核情况简表和其他辅证材料等。
2.第五批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工作于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同时报送推荐工作综合报告1份(含组织领导、公示情况、考核评议情况和意见建议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式2份)、评审表(1式2份)和其他辅证材料等。
3.第六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前五批考核所需材料于8月25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电话:0564—6080107
电子邮箱:wangjin97@126.com
附件:附件1-霍邱县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前四批考核信息表.zip
附件2-六安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前五批考核的通知.zip
霍邱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