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5
各区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3〕185号)及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平稳有序,现将2023年市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区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统筹下,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分工负责报名资料审验、志愿选报、招生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学区划分
各市区初中按行政区划确定招生范围,原则上在本辖区市区内招生。市区初中招生涉及到的小学原则不变,各区交叉的小学对应的初中招生学区原则不变。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今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主要含以下四类情况:
1.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
2.具有学区内户籍,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即返市生);
3.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学区内随迁子女;
4.符合安政〔2015〕22号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学区内购房者子女。
四、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局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详细测算本辖区2023年初中招生报名人数(含返市生、随迁子女、购房者子女等),从实际出发,有效解决初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扩充公办初中学位。同时,招生计划分布应与生源分布相匹配,确保本区小学毕业生、返市生、随迁子女、购房者子女应入尽入。
五、报名要求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主要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凡符合市区初中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要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报名所需的必要材料,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方法报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审验各类小学毕业生报名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严禁重复报名,凡属违规报名,不论何时查实,一律回户籍地就读。
六、材料审验
由区教育局负责,按照小学初审、区教育局复审的方式组织,主要内容为核查学籍信息、审验报名材料、校对学生信息。涉及学区交叉的三官庙小学、南厂街小学、园林路小学、周十小学,由相关区教育局联合复审。
1.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
主要审验学生的学籍、户籍信息,非本地户籍的应落实《安阳市居住证实施办法》,审核监护人居住证等。市区小学见附件1。
2.具有学区内户籍、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即返市生)
主要审验学生学籍、户籍信息和监护人自有房产信息。自有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的,应满足“三代同户”要求(即学生、学生监护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均在房产地址上)。自有房产为无房产证件的农村自建房时,应提供土地证、规划证明等有效证件。
3.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学区内随迁子女
主要审验学生学籍、户籍信息和监护人居住证。
4.符合安政〔2015〕22号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学区内购房者子女
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教基一〔2015〕346号)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七、录取方式
各区教育局要在充分征求家长意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招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原则上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市教育局将提供电脑派位技术支持。如采用单校划片招生或调整片区,应提前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实施,确保招生工作稳定。
八、民办初中招生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重复招生、混合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九、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贯彻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十、其它事项
1.每所学校都是成才的摇篮,从2022级初一新生开始,初中升高中招生时,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将达到70%。各区教育局在大力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分配生政策宣传,引导家长理性选报初中。
2.近年来,殷都区不断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新建虹桥中学项目已经完工,安阳市虹桥中学将于今年秋季学期迁回新建校区办学(地址:文峰大道与铁西路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3.为扩充优质资源覆盖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文峰区继续扩大四中教育集团办学规模,组建安阳市第四中学西校区(地址:文峰北路与三道街交叉口北50米路东),由市第四中学统一管理;北关区组建六中教育集团,设立安阳市第六中学南校区(地址:文峰大道与彰德路交叉口西北侧),由市第六中学统一管理。
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安阳市教育局在安阳市第八中学开展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试点工作请示的批复》(教基一〔2018〕277号),市第八中学2023年继续举办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教育实验班,计划招生50人。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济南选拔中心与市第五中学合作举办空军青少年航空特色学校的函,市第五中学2023年招收热爱国防、志在蓝天的学员50人。具体组织方式为在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从本校已录取的学生中各自组建。
5.鉴于近年来安阳市第五中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不能满足所有学生全日制住宿需求,2023级新生中需要住宿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床位不足的部分,学校开放功能教室供学生午休。
6.安阳市龙安实验中学是一所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可满足全部学生住宿及就餐需求,2023级新生全部实行寄宿制管理。
7.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确保应入尽入。
8.安阳特殊教育学校、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依据有关政策单独进行招生。
9.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校园足球优秀队员直升绿色通道细则(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卫艺〔2019〕281号)精神,鼓励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按规定的招生流程招收小学毕业生中的足球优秀队员。
各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落实好“双减”政策,鼓励学校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小学、初中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体育人才培养机制,畅通成长渠道,促进“双减”政策落实。
10.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落实引进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政策。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试点村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要求。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计划的通知》,落实关爱要求。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宣传报道、电脑派位、录取报到、违纪查处等各项具体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完成相关工作,市区初中招生重要时间节点见附件。
2.严肃招生纪律。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及我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2〕165号)中“20项禁止”要求,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严格招生入学管理。各校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控制好起始年级班额。要不断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加强监督问责。市、区两级教育局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各单位要关注舆情,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加强宣传指导。要落实“阳光招生”要求,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家长夜校等,传导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详细解读招生政策,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各小学要组织毕业班班主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指导家长合理选报志愿。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学区内的小学以学校、班为单位进行志愿选报情况分析,对招生政策宣传深入、指导学生选报志愿合理的小学和班主任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