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福建将选派首批15名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赴西藏林芝地区支教一年,启程时间初定于9月初。
本次支教教师选派条件大致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在职在编教师,并要求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支教教师将享受优惠政策和待遇,一年援藏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两年的经历,并可缩短一年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限。在经费补助方面,中央财政为每位援藏教师提供年工作经费2万元;西藏自治区将承担支教教师的工资补差(含津补贴)、公用经费、休假费、一次性装备费、出藏交通费等费用。如支教教师不休假,每年可由受援单位报销一名家属进出藏探亲的交通费。此外,福建还为每位援藏教师提供家庭困难补助费、安家费、进藏交通费和旅途住宿费。(记者郑璜实习生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