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3-26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36号)精神,经各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韩超、蒋瑜等200名老师为陕西省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附后)。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提出异议者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