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9-26
市辖县区教育局、文明办,市直各文明校园: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加强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工作,推进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北海市各级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中旬。
二、督导检查组成员
组长:沈恒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春芳市文明办主任
谭黎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成员:市教育局、市文明办,一县三区文明办、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并从海城区二小、北海中学两所全国文明校园各抽一名行政领导参加督导检查工作。
三、督导检查对象
各级北海市文明校园(详见附件1)。
四、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督导检查内容
根据《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和《北海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试行)》,重点督导检查2021-2022年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督导检查组成员要服从安排,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做到简化督导检查流程,突出工作实效。被督导检查单位一律不打欢迎横幅、水牌。
(二)坚持客观公正。各督导检查组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负责,客观真实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过程中,认真对照督导检查项目表开展工作,既要发现存在问题,也要认真总结成效、亮点和成功做法,准确反映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
(三)确保督导检查成效。对于在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检查组要反馈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汇报材料,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做好档案整理,完备工作资料,并在校园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五)做好疫情防控要求。请检查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入学校时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以下情况人员不能进入校园:一是从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来北海,未解除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时间未满的人员;二是从广西区内已报告本土新冠病例县区旅居史返来,未解除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时间未满的人员;三是14天内从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含广西区内)返来北海,抵达北海后未实行3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3天)的人员;四是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五是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
(六)其他工作要求。请各县区教育局,文明办主动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各落实1名联络员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bhjcjy508@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吴美连0779-3200919;市文明办吴晓霞,0779-2024300;
附件:1.各级北海市文明校园名单
2.北海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试行)
北海市教育局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