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是市教育主管部门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创建于1959年,也是克拉玛依油田历史上的首所中学。2012年,克拉玛依市与北京十一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实施综合教育改革。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业绩突出,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2.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含)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享受事业编制身份及待遇,学校实行双向聘用管理。
2.年收入情况:中教一级为9万元以上,中教高级为10万元以上;另有超课时费、补课费和校内兼职津贴等其它收入。
3.政府提供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博士。工资待遇保留,学费报销90%;实施专家选拔培养制度,津贴每人每月500-2000元。
4.学校提供公寓(水电气暖费用自理)。